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要么起诉,要么一块生活)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的尊严。
2、前提不同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期间不同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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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拓展阅读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要么起诉,要么一块生活
近日,民政部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度引发了社会关于离婚冷静期相关话题的热议。
12月4日,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通气会,就最近引发热议的《通知》向公众进行通报和汇报。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
针对网友疑问,离婚冷静期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这期间(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王金华司长还强调称,离婚程序的调整,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此外,针对公众离婚冷静期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家暴的一方的担忧。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回应称:“《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据此前报道,民政部近日出台《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附:民政部12月4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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