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婚姻(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建议严厉打击买卖婚姻)
1、什么是买卖婚姻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2、买卖婚姻的特...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2、买卖婚姻的特点
(1)最大特点: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3、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4、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什么是买卖婚姻拓展阅读
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建议严厉打击买卖婚姻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发现,高价彩礼导致很多农村家庭不堪重负。他呼吁,加大高价彩礼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买卖婚姻”行为。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事宜报备、执行情况的纪律约束,发挥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名人等“关键少数”在高价彩礼治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卢天锡还建议,要加强健康婚嫁文化宣传,引导和带动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婚嫁观。(记者 李韵涵 图为资料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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