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行政处罚】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那些规定)
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行政机关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蓝箭律师网进行咨询,蓝箭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拓展阅读
【行政处罚】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那些规定
- 2022年 -
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那些规定
海关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海关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对海关调查或者检查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一 当事人谁来办理
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来办理与案件相关的手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 哪些情形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01 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02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03 主动供述海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04 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05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06 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的或者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 行政处罚依据原则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问: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置程序有哪些?
答:有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海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哪些情况可以适用快速办理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但是事实清楚,当事人书面申请、自愿认错认罚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审核、审批等环节,快速办理案件:
(一)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
(二)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为工作疏忽致使发生《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三)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的;
(四)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携带货币进出境的;
(五) 旅检渠道查获走私货物、物品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
(六)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下或者物品价值在十万元以下,但是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案件货物申报价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高罚款三万元以下的;
(八)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可以适用一般程序
不符合上述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程序的行政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信息,海关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行政处罚】谁执法谁普法丨漫画解读海关行政处罚那些事
【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处罚新规解读
【行政处罚】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你问我答!
【行政处罚】新《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有什么变化?
【行政处罚】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亮点知多少?
【行政处罚】“两简”案件小课堂
以上就是关于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行政处罚】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那些规定)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