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三大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民通意见》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如何区别三大诉讼法拓展阅读
民事诉讼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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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悠和大家分享的是民事诉讼的三大类型
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了维持社会正常的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民事权益,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承审法官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冲突以及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的国家保护,因此又称为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分为三大类:
No.1 确认之诉
即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它具有的特征主要有:
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不需要判决谁去履行义务。
2.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就是希望法院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存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作出一个明确的裁判。
3.在确认之诉中不存在执行法院裁判的问题。
请求确认的权利一般是绝对权,包括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
确认之诉的对象主要是支配权,当权利人支配其财产权益或人身利益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归属发生争议时,权利人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各种权利的确认常常是其他诉讼的前提,权利归属明确后,才能进一步解决其他问题。
No.2 给付之诉
即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作出某种行为的诉。
它的主要特征是:
1.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权利和义务有争议。
3.法院审理案件后,应在确认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判令义务人履行义务。
给付之诉根据不同标准会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请求给付的时间不同,给付之诉可分为:
现在给付之诉☞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即应履行义务;
将来给付之诉☞判决生效后,在履行期到来时,义务人才履行义务。
根据请求支付的内容不同,给付之诉可分为:
特定物给付之诉☞请求对方交付某个不能代替的特定物;
种类物给付之诉☞请求对方交付具有共同物理性能和经济意义、可以相互替代的物;
特定行为之诉☞要求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给付之诉必须以请求权为基础而提起,主要有请求对方交付财产、偿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No.3 形成之诉
又称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它的特点在于:
1.双方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没有争议,只是对这一法律关系是否变更或怎样变更有争议。
2.双方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对这一法律关系加以变更,而不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3.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发生改变。
形成之诉主要针对的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包括解除权、撤销权。
比如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终止合同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申请失踪/死亡宣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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