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七项服务项目实现“跨省通办”)
一、缴存地购买商品房1、购房者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2、契稅发票复印件2份3、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4、房产公司售房证明1份(内容包括...
一、缴存地购买商品房
1、购房者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2、契稅发票复印件2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公司售房证明1份(内容包括开户行名称和帐号)
5、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6、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7、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二、缴存地购买二手房
1、提供过户到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根据计税房价80%,计算贷款额。
2、转让合同原件、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本人2份,配偶2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5、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三、异地购买商品房
1、购房者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契稅发票复印件2份
2、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公司售房证明1份(内容包括开户行名称和帐号)
4、异地购房需本市房产评估、抵押
5、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6、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7、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四、异地购买二手房
1、提供过户到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根据计税房价80%,计算贷款额。
2、转让合同原件、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本人2份,配偶2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
4、异地购房需本市房产评估、抵押。
5、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5、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3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五、购买单位集资(统)建房
单位提供资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本人和单位签订的集资协议书6、集资单位证明(内容包括集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账号)
以上资料是原件1份(单位盖章),复印件1份
贷款个人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借款人4份,配偶3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结婚证复印件都各2份,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2、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3、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六、购买单位房改房
1、购房单位房改房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单位售房账户证明、补33%产权的需提供:《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及原(67%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
2、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3、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4、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
2、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3、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5、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八、缴存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本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明细表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2、商品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契税发票复印件2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二手房:转让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1份、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3、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5、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九、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明细表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2、本市房产评估、抵押。
3、商品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契稅发票复印件2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二手房:转让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1份、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4、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本人5份配偶4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各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5、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6、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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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七项服务项目实现“跨省通办”
3月1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7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记者了解到,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提高至每套房屋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和合理住房需求。
据介绍,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范围进行了规范和调整,新增了开通购买拍卖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以及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时,取消了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公积金金额小于2000元的,可出具书面承诺,取消了公积金提取委托公证书,更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来源:阿克苏日报
小编:岑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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