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知法规巧维权(犀望 | 维权这件“小事”,为什么这么难?)
夜班休息时伸懒腰险致残,算工伤李飞在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时间分两班倒。公司规定,上夜班的员工只能在宵夜后进行短暂休息。2012年5月,李飞恰好轮到上夜班,由...
夜班休息时伸懒腰险致残,算工伤
李飞在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时间分两班倒。公司规定,上夜班的员工只能在宵夜后进行短暂休息。2012年5月,李飞恰好轮到上夜班,由于工作大都集中于深夜,李飞于当晚11时吃完夜宵后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2时。随后,李飞便到相邻车间休息。约半小时后,睡意朦胧的李飞习惯性地直起身子,伸了伸懒腰,一不小心,把左手伸进了安装在墙壁上的风扇里,瞬时手指血肉模糊。
2012年7月,劳动部门根据李飞的申请作出决定,认定李飞的受伤属于工伤。而用人单位于去年年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劳动部门,并将员工李飞列为第三人,请求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庭审中,食品公司诉称,当晚李飞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擅离工作岗位,到隔壁车间偷懒休息才受伤的,其伤害不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不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食品公司还称,风扇安装在较高的地方,一般情况很难碰到,李飞受伤很可能是自残所致。
劳动部门辩称,经过调查已查明李飞当晚是在公司上夜班,公司也允许员工工作期间短暂休息,但没有规定明确的休息时间,李飞的受伤经过也说明了其是在工作期间完成高强度的工作后进行适当的休息,其伤害应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公司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李飞存在自残致伤的行为。
李飞从事的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虽然公司规定员工可以在宵夜后进行短暂休息,但由于工作任务重,李飞当晚用完夜宵后即回到工作岗位,持续作业到凌晨2时,时间长达4小时,其进行适当的休息是必要的。所以,劳动部门认定李飞是在工作场所与工作时间内受伤并无不当。对于李飞是否自残致伤,原告公司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应判决驳回原告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
工作期间互殴,伤了也不属工伤
武旗与武连均为某建筑公司职工,武旗从事传送沙浆工作,武连从事搅拌沙浆工作。2011年5月,武旗在工地工作时因配合问题与武连发生争执,双方扭打在一起,武旗左手食指被武连咬掉一节。
2011年11月,武旗向当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同年12月,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武旗受伤不属于工伤。武旗不服,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市人民政府维持了该市人社局作出的决定。武旗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局的决定。
律师点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该条款如何理解,其判断标准的核心在于伤害是否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所引发,暴力等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非仅仅具有关联性。本案中,武旗从事的工作为传送沙浆,武连的工作为搅拌沙浆,在工作中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因工作配合问题发生矛盾,进而发生争执、打斗,虽然与工作关联,但原因并非履行工作职责,武旗遭受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熟知法规巧维权拓展阅读
犀望 | 维权这件“小事”,为什么这么难?
2022年,中国很多城市都处于封控中或封控后。
封控的日子里,谁都少不了遇到一些糟心事,比如团购的土鸡缺斤少两,好不容易抢到的外卖被人拿走,还有疫情期间被“克扣”掉的工资……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实实在在的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
可是在解封之后,这些“小事”应该如何处理?维权的过程,有时候甚至比事情本身还“糟心”?维权难的困境背后,我们该如何寻找突破?
1
维权如登天
有心无力,自认倒霉
生活中,“小事”侵权案例时有发生,但有时候被侵权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侵权了。而意识到自己被侵权后,想要维权,却困难重重。
朋友小柯在机场过安检时,被工作人员碰坏了新买的苹果手表。
机场客服仅凭实物外观破损情况,主观上定下了赔偿金额。但小柯坚持该损伤会对显示以及防水功能造成影响,赔偿金额应以官方直营店出具的证明为准。
双方因为手表赔偿鉴定凭证的问题,僵持不下。
小柯想要为这事儿讨个说法,但始终不知道该向谁反映问题,也不清楚要如何联系到所谓的相关部门,最后只能勉强接受机场确定的赔偿金额。
在生活中,像小柯这样的侵权案例还有很多。
快递损坏、买到假货、作品抄袭,不少侵权纠纷都因责任边界模糊、专业性强、鉴定困难等原因,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大部分人即使想要进行维权,也容易陷入投诉无门、维权无果的境地。
即使能够找到相应的维权渠道,也可能因为请律师维权成本过高无力负担,花费的精力、时间成本可能都不足以弥补损失,只能选择放弃。
人们维权因为鉴定难、渠道难、成本高等问题被迫自认倒霉,这也给了很多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2
中国式维权
大闹一场,或有回响
解封后,不少商家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美容卡、购物卡、会员卡等,在商家倒闭的情况下,余额和押金的退还都成问题。
而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大多会聚集在商家门口,找负责人理论吵闹,引来大批前来围观的群众。
“不和他们闹,他们是不会退钱的。”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式的维权,变成了一种曝光式的运动,仿佛只有通过聚焦媒体公众的视野,人为的制造一场舆情,方有得偿所愿的可能。
想起之前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维权的事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一位网友评论:“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有钱有学历,有素养有教育,有身份有地位,是一名妥妥的中产阶级。可即便如此,在寻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时候竟然还需要坐在车顶如同泼妇一般靠闹来维权。”
“闹”仿佛成为了权衡利弊之下最优选择。
只要“闹”的足够大,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便会以指数级提高,大企业也会以光速妥协,所付出的成本自然会有人为之买单。
“按闹分配”似乎发展成一种常态,它早已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纠纷解决途径被国人所广为使用,甚至催生了类似“医闹”这样的灰色产业。
但中国式的闹事维权不是一个健康社会应有的状态,一旦“闹”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那么整个社会都将为它付出丧失秩序的代价。
3
维权要体面
有理有据,合法维权
西安奔驰女车主,选择了这种令人唏嘘的方式进行维权,让人惋惜。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至少现在的她仍然是一个淑女,而不是“网红”。
现实中,维权者迫于无奈用拉横幅、打标语、堵路、在公共场所大闹、暴力维权等极端方式表达维权诉求的情况屡见不鲜。
但这种大事大闹,小事小闹的做法很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等法律法规。维权目的没有达到,自己反而遭到处罚,得不偿失。
有理不在声高,维权者有理有据,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例如咨询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顾问提供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维权;
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摆事实讲证据,通过庭审还原案件事实,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时候维权不仅仅是捍卫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让投机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防止更多人的权益受到侵犯。
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鞋子是否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是否要打官司维权,当事人自己有权选择。
但我们的身边,似乎迫切的需要一位法律行业的朋友,在维权这件事上提供一些专业指导,帮助我们更好的防范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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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尽欢
审核:风左 瑄瑄 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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