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受理条件有哪些(缓交、减免诉讼费的适用)
一、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受理条件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减少业务范围的,需提交《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及《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并对相应停止执业项目的司...
一、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受理条件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减少业务范围的,需提交《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及《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并对相应停止执业项目的司法鉴定人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调转手续。经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合格,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由窗口予以批准,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五日内告之补正,逾期未补正,或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二、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依据节选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5号)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鉴定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申请材料报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需要什么材料
司法鉴定机构副本;
从事该项业务的司法鉴定人的相关材料;
必备的仪器设备目录和照片及产权凭证;
提供申办部门单位从事该项业务的行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
在大连市,当司法鉴定机构想要减少业务范围的时候,是需要提交《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及《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的,而且还需要对停止执业项目的司法鉴定人办理注销登记才可以,或者将其调转到其他岗位,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蓝箭律师网。
大连司法鉴定机构减项受理条件有哪些拓展阅读
缓交、减免诉讼费的适用
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免交诉讼费用只适用于自然人。
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情形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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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减交诉讼费的情形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情形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01
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所和联系电话;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02
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金额;
03
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04
理由和依据。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01
符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相关证明:如残疾证,低保证,救助证明,五保供养证明或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等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企业,权力机关出具的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破产的裁定)
02
上诉案件的原审判决书;
03
诉讼费缴纳通知书;
04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
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原则上由收到当事人申请的部门负责审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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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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