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信托究竟是怎么回事?)
信托指的就是接受他人的委托之后,帮助别人管理财产的一个过程。信托会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进行约定,然后把自己的财产全部都委托给受托人。那么,信托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信托...
信托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信托指的就是接受他人的委托之后,帮助别人管理财产的一个过程。信托会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进行约定,然后把自己的财产全部都委托给受托人。那么,信托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信托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解析】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5、信托被撤销;
6、信托被解除。
【律师解析】
1、信托关系的消灭
信托终止,信托法律关系消灭。信托终止的效力只对将来,而不能溯及既往。
2、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1)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2)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3、信托的终止清算
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以上就是“信托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信托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信托是一种金融行为,它具有财产管理与融通资金以及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是一种金融信托。它不属于贸易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人从事商品代理买卖的贸易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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