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谁呢(问:(1)该母牛归谁所有?为什么? (2)小牛归谁所有?为什么? (3)甲...)
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母牛产下的小牛属于天然孳息,抵押母牛后母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产下的小牛应归抵押人所有。债务履行期...
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谁呢
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母牛产下的小牛属于天然孳息,抵押母牛后母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产下的小牛应归抵押人所有。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母牛被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产下的小牛应归抵押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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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谁呢?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李占勇律师解答:
母牛押给别人后生了小牛该归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母牛产下的小牛属于天然孳息,抵押母牛后母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产下的小牛应归抵押人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母牛被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产下的小牛应归抵押权人所有。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李占勇律师解析:
天然孳息是“法定孳息”的对称。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其特点是它的产生无损于原物,产生于原物又与原物相分离,成为原物之外的独立物。产生方式有出于自然成熟繁殖和辅之以人工取得。通常,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但当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与孳息分离时就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不一致时,主要有两种作法,即原物主义和产生主义。前者指天然孳息所有权属于分离时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后者指天然孳息归孳息产生中原物的合法占有人或对原物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李占勇律师简介
郑州本地律师,有10年律师执业经历。主要办理民商事金融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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