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私油的是否构成犯罪(卖私油如何处罚,会被判刑吗?)
贩卖私油的行为是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因为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贩卖私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偷卖私油的是否构成犯罪
贩卖私油的行为是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因为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贩卖私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贩卖私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偷卖私油的是否构成犯罪?油价飞涨购买便宜私油的车主构成犯罪吗?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答:
贩卖私油的行为是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因为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贩卖私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贩卖私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二)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五)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六)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七)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
(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九)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按规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要件: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说白了,就是商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允许就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实质上,是指商家实施了未经允许的买卖活动,如果商家没有实际行动的,光想,是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芦盛律师简介
芦盛律师简介: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代理婚姻,欠款,交通事故,各类刑事,行政,案件。芦盛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认真,勤勉、尽职的职业精神,耐心、细致,周到的对待每一件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职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安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 经代理二审改判为死缓限制减刑)、师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 经代理二审改判为死缓限制减刑),以及大量婚姻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取得了当事人及同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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