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吗(怎么满足拆迁安置房补偿要求)
我们知道,房屋拆迁时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置换,那么,房屋拆迁,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吗?【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
房屋拆迁,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吗
我们知道,房屋拆迁时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置换,那么,房屋拆迁,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吗?
【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不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只能选择其中一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律师解析】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1)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2)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以上就是“房屋拆迁,可以同时要求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吗?”的相关内容,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只能选择其一。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