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未经允许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村委会是否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些村委会会代替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且补偿很不合理,那么,村委会未经允许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有效吗?【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
村委会未经允许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些村委会会代替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且补偿很不合理,那么,村委会未经允许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有效吗?
【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律师解析】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一般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签村民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救济:
1、申请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以村委会为被告,申请法院撤销其签约行为。
3、以签约机关为被告,申请法院撤销其签约行为。
【律师解析】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村委会未经允许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有效吗?”的相关内容,村委会代签征地补偿协议,使村民的合法权益因代签行为受到侵害,可以到人民法院撤销村委会的代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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