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目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犯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的,是否正确?危害公...
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目录
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
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
一、引言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仅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的主观性表现在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和意识上,包括故意、过失、滥用职权、违反职责等。本文将重点探讨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性,以便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
二、主观性表现
1. 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仍采取积极的方式实施该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故意的,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未能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3. 滥用职权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职责和法律目的的行为,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4. 违反职责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5. 疏忽大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6. 过于自信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虽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过于自信地认为能够避免,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7.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在操作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8.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突发传染病,仍故意传播给他人,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9. 故意不采取防控措施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有防控疫情的义务和责任,但故意不采取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
10. 故意泄露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掌握的物质具有毒害性、放射性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仍故意泄露给他人或环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三、结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
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
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
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犯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的,是否正确?
【错误】
【答案】N。
解析: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和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这五种行为方式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实施的,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是故 意实施的,只要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就构成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决水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罪。
如果是过失实施的,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故本题判断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