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如何进行治安处罚2022(拘留!从重处罚)
一、辱骂他人如何进行治安处罚1、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侮辱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辱骂他人如何进行治安处罚
1、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侮辱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二、辱骂他人如何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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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如何进行治安处罚2022拓展阅读
拘留!从重处罚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南宫市1人被拘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但仍有极个别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影响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经查,石某某、杨某某为唐山返南人员杨某密接,按照南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3月21日起石某某、杨某某开始居家健康监测,包联责任单位明确告知其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张贴封条。3月28日,检查发现石某某、杨某某未按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南宫市公安局依法对石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杨某某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佰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救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南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疫情防控是一场持久战,每个人都是重要的一环,一环失守就可能会让千万人的努力“归零”,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筑牢南宫疫情防线。对拒不配合疫情规定,妨碍疫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武邑快速查处一起闯卡滋事案件
在社区、村庄设立卡点是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得到了广大居(村)民的积极配合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甚至强行闯卡
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
针对这种情况武邑公安坚持从重处罚,绝不手软
2022年4月3日下午4时许,武邑县公安局审坡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审坡镇某村卡口处有人酒后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坏防疫栏杆闯卡,并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随后逃离现场。
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通过工作成功锁定嫌疑人王某某,并于4月4日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王某某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闯卡并辱骂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南宫公安、武邑公安
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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