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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计算)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适用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

感谢大家在这个医疗损害问题集合中的积极参与。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具体的例子和实践经验,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概念。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适用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与医院与医生发生的纠纷。患者遭受人身伤害后可要求医院、医生赔偿,此类纠纷就是医疗损伤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法律主观:

与医疗相关的民事纠纷,是泛指一切医疗活动中或者与医疗有联系的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可分为医患纠纷和非医患纠纷。医患纠纷则泛指医患双方之间产生的争议;而非医患纠纷则泛指非医患双方之间所产生的纠纷,如非法行医纠纷、美容纠纷,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非医务人员发生的纠纷等,其特点在于一方或双方并非患者或者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中,分为医疗纠纷和非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围绕医疗活动而产生的争议。而非医疗纠纷则是指医患双方之间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活动内容本身没有争议而在其他方面产生的争议。医疗纠纷可分为医疗侵权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侵权纠纷分为医疗事故纠纷及其他医疗侵权纠纷。其中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服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他医疗侵权包括非医疗事故侵害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则是指医疗双方围绕医疗服务合同中侵权损害以外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争议,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讼民事权益争议,是属于医疗侵权纠纷的范畴。

法律客观: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计算

法律主观:

医疗损害是要涉及到赔偿问题的,一般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赔偿的金额,当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事件,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医疗损害事件要保存好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等票据,及时固定证据资料,如及时复印医嘱病志等文件资料,避免医嘱被篡改及后补。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现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怎么办?

1、复印并封存病历等资料

(1)复印客观性病历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2)医患双方共同封存主观性病历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共同

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注:如医疗机构拒绝或拖延复印并封存病历及现场实物,应收集其拒绝或拖延复印的相关证据。

2、委托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收集证据

如从复印并封存病历时起就有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3、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司法鉴定

应重视鉴定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在未取得专业医疗损害律师的指导前建议不进行任何鉴定。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什么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法律分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之一,是指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技术上的高度注意义务,具有违背当时的医疗水平的技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这种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医疗技术过失的要件,即违背当时医疗水平的疏忽和懈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因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法律特征是:1、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以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过失是医疗技术过失;3、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方式主要是原告证明;4、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只包括人身损害事实。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事实;3、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4、医疗技术过失。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损害对医生有什么影响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医疗损害 的含义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医疗损害的概念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 刑法 上的" 医疗事故罪 ",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 侵权 行为,依据《 侵权责任法 》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分类及归责原则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 医疗损害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侵权责任法》[1]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直接推定医疗机构的过失,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否则应当就其医疗伦理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产品损害。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医疗损害的含义是什么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医疗损害有哪些类型:一、医疗技术损害《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1、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有违法行为;2、医疗技术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事实;3、前两者的因果关系;4、医疗技术过失。二、医疗伦理损害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伦理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医疗损害责任。特征:1、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2、责任过失是医疗伦理过失;3、过失认定的方式是过错推定;4、构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不仅包括患者人身损害而且包括其他民事权益损害。医疗伦理损害的类型:1、违反信息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一种合同义务)2、违反患者同意损害责任;3、违反保密义务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违反管理规范损害。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分担形态和赔偿范围如果违反告知或者保密等义务造成或者人身损害,能够确定违反告知或者保密等义务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违反告知或者保密等义务,没有造成或者人身损害仅仅是造成了知情同意权、自我决定权、隐私权、身份权等精神性民事权利损害的,则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但这种赔偿通常是象征性赔偿。三、医疗产品损害《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责任构成:1、医疗产品须为有缺陷;2、须有患者人身损害事实;3、因果关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基本规则是:1、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2、根据最近规则受害患者可以任意选择请求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3、实行最终规则准许首先承担责任的一方向缺陷产品生产者追偿;4、患者使用最近规则将医疗机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起诉的,应按照最终规则处理——确定缺陷产品的直接制造者承担责任,不必实行最近规则让医疗机构先承担责任再进行追偿。

医疗损害是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6、?交通费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及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8、?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第二部分:死亡患者赔偿项目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三部分:伤残患者赔偿项目1、残疾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残疾辅助器具费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4、?其他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医疗损害分为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四个等级。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计算)

好了,关于“医疗损害”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医疗损害”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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