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要承担哪些后果(校园欺凌有哪些不良影响?)
校园欺凌要承担的后果:1、民事法律责任。不满八周岁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2、行政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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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要承担哪些后果
校园欺凌要承担的后果:
1、民事法律责任。不满八周岁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校园欺凌立案标准:
1、损坏他人财产;
2、侮辱人格;
3、对身体造成损伤;
4、殴打他人。
综上所述,校园欺凌的危害不是单向的, 而会对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双方同时产生极大的危害。同时, 校园欺凌也会对社会产生消极影响, 影响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校园霸凌的危害
校园霸凌的危害如下:
“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学生造成的伤害通常是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也使部分受欺凌者发生恶逆变化,由受欺凌者转化为欺凌者或者欺凌者的帮凶。
同时对于目睹欺凌现象的旁观者来言,也往往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或明哲守身以自保,或不自觉的加入欺凌行列。同时对于欺凌者来言,危害也显而易见,形成欺凌者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受到刑事追究。校园欺凌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
具体而言:
1、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经常受到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的学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阴影当中,学习成绩一般都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学生由于受到严重伤害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休学,正常的学习被迫中断。而对于老师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一般都会导致受到伤害的学生畏惧学校,不愿意再去上学。
2、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这种危害不仅体现在受害者身上,施暴者的身心同样不能得到健康发展。对受害者,有可能导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对施暴者,有可能导致其形成反社会人格,走上犯罪道路。
3、破坏社会秩序,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如果这种校园欺凌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
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法律失去信心,就连他们的家人、同学等也会对法律失去信心,最终导致我们的法制宣传事倍功半。
校园霸凌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下:
1、校园暴力可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学生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有些学生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
2、校园暴力可使家长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由于担心校园暴力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许多家长亲自接着孩子上下学,从而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有的家长不得不求助于相关法制机构。
3、校园暴力可使校园正常秩序受到破坏。
校园暴力的存在和发生,使学生不得不挤出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造成校园欺凌的原因
1、学生的偏执性格是欺凌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偏执性格又被成为“偏执性人格”,是一种常见的人格障碍。
2、家庭教育缺失是偏执性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也是欺凌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教育家曾经说过:“如果家长对孩子爱得不够,那么孩子会感到痛苦;但是,如果爱得过多而形成溺爱,孩子就会遭到毁灭!”
3、学校管理失位是欺凌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原因。学校管理对孩子们的成长和学习来说都至关重要,一旦管理失位,那么就会给偏执性挑衅者以机会,他们会合伙谋划之后寻找一个恰当的机会,实施暴力行为或欺凌行为。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校园欺凌有哪些不良影响?
校园欺凌的不良影响:
1、对于霸凌受害者
霸凌对受害者的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被霸凌的学生比起同伴,更可能表现出头痛和胃痛的症状,免疫能力也更弱。受害者更容易有高焦虑水平、社交障碍以及抑郁。由于被霸凌带来的不安全感,使得受害者在学校很难集中注意力,并且部分受害者会因为感到不安全而旷课甚至辍学,影响学习成绩。此外,有一部分受害者会成为日后暴力的犯罪者。
2、对于实施霸凌的人
霸凌行为同样会伤害霸凌的实施者。他们在成年后更容易出现行为问题,如酒精、物质滥用等等。也更容易出现犯罪行为,或是成家后对配偶和子女进行家暴。而对于那些既是受害者,又成为霸凌者的人,他们有最高的风险产生抑郁症,或者自杀。
3、对于霸凌的目击者
调查发现,比起没有卷入过霸凌的学生,霸凌的目击者会更容易在日后产生心理问题,比如患有抑郁症和焦虑症;同时,也会更有可能吸烟、酗酒或者使用毒品。目击霸凌也会影响到学习,目击者可能会旷课,甚至辍学。
2017年11月,教育部、团中央等11部门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界定,并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制定了不同的惩戒措施。《方案》中指出,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校园霸凌的影响是恶劣的。霸凌行为影响了每一个人,包括被霸凌的人、实施霸凌的人,以及那些霸凌的旁观者。
校园欺凌 有什么坏处和好处
校园暴力是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的。
对于施暴者而言:
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
对于受害者而言:
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虽然是针对别人,但是从其个人成长和社会校园长来看,危害性非常大。
首先是对欺凌者自己的伤害:欺凌者虽然在欺凌行为中暂时地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或快感,但是,这种满足和快感是建立在伤害别人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扭曲的心理行为。如果不及时矫正,那么,这种扭曲的心理行为轻则改变人的“三观”,重则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对欺凌对象的伤害也是非常大。一个是身体上的伤害,一个是心理上的伤害,尤其是在心理上的伤害,甚至可能造成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老师、家长必须及时的请求心理医生对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进行及时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否则,其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最后,校园欺凌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小视。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将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尤其是在法律惩罚不足的情况下,欺凌行为屡次发生,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社会文明的认可与评价。
校园欺凌造成的原因
造成校园欺凌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各式各样。在这里,我们列举其中最主要的几个因素:
1.学生的偏执性格是欺凌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偏执性格又被成为“偏执性人格”,是一种常见的人格障碍。
它主要表现为:心理极度敏感,心胸狭隘,对别人的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对别人的成就感到紧张不安,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等等。
挑衅者发生欺凌行为,往往就是因为平日里大家都觉得很细微、不值一提的小事末节而引起的。因为性格偏执的人,对一些细节极为敏感,稍微不满他意,他就会寻机报复。
校园欺凌事件往往都是预谋事件,是经过几天甚至更长时间的谋划,在心理上不是“时间冲淡一切”,而是“不报此仇绝不罢休”!
2.家庭教育缺失是偏执性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也是欺凌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教育家曾经说过:“如果家长对孩子爱得不够,那么孩子会感到痛苦;但是,如果爱得过多而形成溺爱,孩子就会遭到毁灭!”
凡事以孩子为中心,毫无限制、毫无底线地溺爱孩子,这样就会让孩子陷入以自我为中心、只为自己考虑的心理怪圈,久而久之,孩子就会逐渐变成一个自私、狭隘的人,最终形成偏执性人格。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今天关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有哪些”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