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什么意思通俗说法(质权和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谁能最通俗的解释下抵押权,质权和置留权的区别? 抵押是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其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主张这个权利,而且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地产,厂房...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留置权是什么意思通俗说法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留置权是什么意思通俗说法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留置权是什么意思通俗说法
谁能最通俗的解释下抵押权,质权和置留权的区别?
抵押是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其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主张这个权利,而且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地产,厂房,林木,交通运输工具,装置等必须进行抵押登记;质押 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权利证书,当债务人不履行是可以直接处分质物;留置是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它只能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只能存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修理合同这四种合同中。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通俗点解释)抵押就是一种担保,以一定的财务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抵押权人简单的说,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简单的说,就是抵押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折价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注意,抵押权优先一般的债权。
按你的举例,银行就是抵押权人,房子就是抵押物,如果你到期无法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怎么区别? 最好通俗简明扼要一点简单来说吧
抵押是东西不转移的,你还可以用。质押是东西要转移给对方的,放在对方手里。比如你把手表抵押给A,手表其实还在你手上。你把手表质押给A,手表就在A手上了。
留置,比如你拿电视机去修理,结果你不给修理费,修理铺就可以留置你的电视机,类似于“扣下”。
抵押对应的就是抵押权,质押对应的就是质权,留置对应的就是留置权~
请通俗的解释一下什么是 "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假如张三借了你1万,将其祖传古董花瓶给你做抵押,借款合同写明假如到期不还款,将花瓶折抵债务,那么你对该花瓶就有质权
求大神举例解释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举例
一、抵押权
你向我借钱,我不放心,让你拿房子抵押,你可以住在房子里。到期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房子,把钱拿回来。我是抵押权人。
特征不动产,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二、质权
你向我借钱,我不放心,让你拿名画作抵押,名画交给我保管。到期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名画,把钱拿回来。我是质押权人。
特征动产,转移物的占有
三、留置权
你找我,让我保管画,到期我让你给保管费,你不给。我不给你画。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名画,把钱拿回来。我是留置人。
特征动产,我留置的东西必须是和你产生债权债务的东西。
请采纳为满意回答,谢谢!
用通俗的话解释一下,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你把东西抵押给对方,有个最高限制金额,你抵押的东西最高可以担保这个多钱的债权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最举个案例说明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甲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房,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权,此时银行就是抵押权人,甲是抵押人,房子是抵押物。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甲向乙借款,约定用甲的手机作质押,甲向乙交付手机后,质权成立。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甲在乙的汽车修理店修理汽车,修理好后甲不付款,则乙可以行使留置权,拒绝将汽车还给甲,此时乙是留置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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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特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连结:百度百科_担保物权
谁能用最通俗的语言帮我解释一下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
你好
这里的解释是附带例子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白话说,就是对于一段时间内,可能产生的债务,做一个最高限度的抵押,但是到底会有多少债务是不确定的,担保却是确定的,是为了保护将来债权的实现。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
比如,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发生的债权,抵押人对这个期间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 谓连续发生的债权 ,是指实际发生的债权次数是不确定的,并且是接连发生的,比如,张某在1月份向李某借款20万元,3月份又借了30万元,5月份又借了40万元,6月份还了60万元,8月份又借了40万元,以此类推,张某在这一年之内借了还,还了借,只要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张某抵押的房产对这一年之内发生的不超过100万元的借款的偿还作担保。
可见,最高额抵押以一次订立的抵押合同,进行一次抵押物登记就可以对一个时期内多次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既省时、省力、省钱,又可以加速资金流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关于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质押和抵押的最直接的区别就是是否交付,所以你的例子是抵押,因为没有交付。
简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一个是不动产权,不占有抵押物,一个是动产权,占有质压物
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主要有三种方法:
1、以留置财产折价;
2、拍卖留置财产;
3、变卖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留置权和质权区别通俗易懂
留置权和质权区别通俗易懂如下:
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置权是在债权清偿前留置他人动产的权利,占有、扣押他人动产的权利由法律规定。留置权占有和留置动产的基础是债务人不按时履行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的基础是有担保债权的实现。
留置权的实现,要求留置权人对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百零八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拓展:
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质权和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一)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二)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三)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四)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五)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六)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七)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但《民法典》对抵押权及质权未明确相应受偿顺序。而在实际中,抵押一般用于不动产,而质押用于动产,留置的也是动产。“物”应该是指动产。动产如果已经出质,再办抵押的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就会发现押物已经被出质。而如果先办抵押,再办出质的话,不容易被发现已经办抵押。所以可以假定质物是先办的抵押并登记,后办的出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民法上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什么?能不能通俗地告诉我,理论的我看不懂
抵押权,就是A欠B钱的时候用了某件东西作为抵押,但这件东西仍归A所有。当欠款期满的时候,A无法还钱,B就可以将该件东西卖掉获得欠款。
质权区别于抵押权的就是将某件物品由A转移到了B,假如A无法到期还款,B就可以将该物品卖掉取得欠款
留置权,A欠了B钱,此时,B有A的某件物品,在A未归还B所欠款之前,B有权留置该物品
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请用几个例子和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谢谢
1、成立条件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质权: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
2、占有条件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质权: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
3、权力实现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质权: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
4、消灭不同
留置权:?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质权:?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
百度百科-权利质权
百度百科-留置权
今天关于“留置权是什么意思通俗说法”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