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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有有效期吗?去年开具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做凭证吗?(发票跨年了还能报销吗)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

对于发票可不可以跨年报销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

发票有有效期吗?去年开具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做凭证吗?(发票跨年了还能报销吗)

发票有有效期吗?去年开具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做凭证吗?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

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去年日期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入账吗

1、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去年日期的发票今年不应该报销入账。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前期差错”的相关规定:“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因此,如果本年发现去年有未入账的费用,只要费用真是发生,是可以报销记账。在账务处理上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本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二、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政策,跨年费用只要真实发生,是可以本年入账和税前扣除。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财务部应制定相应制度尽量避免发票跨年时间太长。

跨年度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跨年发票可以报销。

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如果未计提的化,金额较小可以在当期直接入账,金额较大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

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票属于跨年发票:

1、经济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但是发票是下一年度才开出来的。

2、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都是在次年的发票。

在一般的情况下,会计处理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下一年度报销列支上一年的费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现实的情况中,发票跨年度报销的问题又是每个企业客观存在的,所以在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的这个问题上,答案当然是“能”。

但是跨年发票报销并不是无原则的,不是拿来任何一张都可以报销,发票入账有着严格的规定,跨年发票的处理更是如此。

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它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以上情形,因为属于当期发生的支出,即使没有发票,也应该直接做会计分录,记入当期费用。

发票跨年了还能报销吗

一、正面回答

可以报销,跨年发票可以使用,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如果未计提的化,金额较小可以在当期直接入账,金额较大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

二、分析

跨年发票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发票被遗忘而没有及时入账;

2、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报销人员没有及时报销,会计跨年才取得发票;

3、对方上年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没有全额收到而次年才给了发票。

三、相关法律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四、发票跨年了还能入账吗?

1、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跨年发票可以报销么?

跨年发票是可以入账的,以下两种情况下的发票属于跨年发票:

造成跨年发票的原因:

1.由于发票被遗忘而没有及时入账;

2.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报销人员没有及时报销,会计跨年才取得发票;

3.对方上年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没有全额收到而次年才给了发票。

不可避免的跨期费用支出:

1.跨年工资及年终奖;

2.已付款但跨期取得发票的费用;

3.以前年度费用本年支付;

4.无发票,无付款的预提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规定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的第6、7位年份代码,是指发票的印刷年份,并非发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去年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税务局对跨年发票并不是毫不留情,毕竟实际情况存在那里,特别是一些企业按月报销而不是即时报销的,就肯定会存在跨年费用报销。如果只是公司报销,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都可以入账作为报销凭证。只要该发票是合规发票,发票抬头是报销单位名称,发票内容是公司真实交易内容,项目填写真实准确,盖有清晰的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时间在报销期间内就是可以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货款已进帐,发票可以跨年开吗?

货款已进帐,发票可以跨年开。

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跨年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造成跨年发票的原因:发票被遗忘而没有及时入账;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报销人员没有及时报销,会计跨年才取得发票;对方上年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没有全额收到而次年才给了发票;

2、不可避免的跨期费用支出:跨年工资及年终奖;已付款但跨期取得发票的费用;以前年度费用本年支付;无发票,无付款的预提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六条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有有效期吗?去年开具的发票今年能报销做凭证吗?(发票跨年了还能报销吗)

好了,今天关于“发票可不可以跨年报销”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发票可不可以跨年报销”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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