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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坑别入(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坑别入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这个非法集资有什么危害问题集合的讨论。这是一个多元且重要的话题,我将采取系统的方法,逐一回答每个问题,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观点。

非法集资的坑别入(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坑别入

非法集资的坑别入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法律依据1:

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2:

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的特点:

1、非法性,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2、社会性,即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吸收筹集资金。

3、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丰厚回报。回报的形式可能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4、公开性,即通过各种媒体、短信、社交软件、传单等向社会公开宣传。

5、掩饰性,即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可能伪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签合同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达到非法目的。

非法集资常见的“坑”:

1、打“承诺牌”,假意承诺将以高额利息或物质等回报。

2、打“编造牌”,故意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订单、合同等,混淆视听。

3、打“宣传牌”,大势进行虚假宣传,造成假象,迷惑投资人。

4、打“感情牌”,利用亲情、友情、爱情、同学情、师生情等感情诱骗。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其集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高息回报;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注意警惕识别投资领域中的非法集资陷阱。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活动,一旦案发,集资参与人往往连本金也难以追回,甚至血本无归,要主动抵制、决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是什么?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的有哪些后果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 和 集资诈骗罪 两个罪名。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 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与集资诈骗罪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根据《刑法》的规定, 犯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哪些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另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回访---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非法集资以投资公司为例有什么危害

在各大企业运行中,期间如果遇到关于资金周转不开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当承担起资金筹集的工作为企业筹募资金。但是其中有一部分投资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进行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以投资公司为例有什么危害呢?非法集资不仅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干扰的经济秩序引发危机。 一、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一)基本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以上就是关于 非法集资以投资公司 为例的危害性的主要内容,通过详细阅读,我们可以知道非法集资不光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触犯法律边界,相关负责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的影响举足轻重。希望广大企业经营者引起注意,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 。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一不小心掉进非法集资的坑,损失的不仅仅是自己,甚至可能会把整个家庭搭进去。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都有哪些:

一、低投资高收益

现在很多网站,凡是跑出来告诉你,今天你投一百,然后一个月的收益就有百分之三十了,或者只需要一年的时间,投个几万,就可以收入几十万这种,都是假的。请大家动动自己的小脑筋,这么好的事情,如果是真的还需要大力宣传?只需要找一个人数多一点的平台发一次就够了,有人提现成功了叫上亲朋好友一起赚大发不好吗?为什么还要这么偷偷摸摸地把广告总是放在各种那个啥的页面上。再说了,如果大家信以为真了,那还请大家想一下,这对商家来说是亏本生意,他们是商人啊,商人不赚钱,难道还要开开心心地赔钱给各位客户吗?所以,请不要怀有这种相信天下掉馅饼的想法

二、各种高收益的?养老?投资

虽然我们说人到老了要是能有一些资金用也是很好的,但是你相信养老能?养?出高收益吗?说个真实的案例,成吉大易之前在2015年的时候就说要养老,然后大家快点过来投资,然后很多老人不听子女的劝告相信了,然后后来养老的钱养着养着就养没有了,因为后来这个公司直接不见了。这只是众多个例子当中的一个,除此之外常见的形式就是给老人打电话,不然就是随意发送骚扰短信广撒网,甚至有些人就直接找准?猎物?,搞什么免费旅游等不切实际的活动

三、VIP购房

最常见的就是打着房地产的口号来骗买房的人。说是只要先付多少钱,然后就可以成为VIP客户,然后等到正式结算尾款的时候就可以优惠多少钱,还能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礼品。其实这样的模式也不是没有真实的,只是那些连项目都还没开始建设就忙着说有房子给你的公司,你觉得可靠吗?

如果参与非法集资要承担什么后果

参与非法集资,要承担什么后果? 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 集资诈骗罪 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2、《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3、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朋友圈内集资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称,“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就会有详细的了解,对于非法集资我们要远离,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作出违反法律的事,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伤害,希望大家要清楚。 非法集资看起来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方式,实际上,高风险和高回报总是相伴相生的。特别是非法集资,作为一种非法的经营活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就更加应该谨慎的远离这种经济活动。否则,参与者如果在非法集资中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也不会予以保护。

小手牵大手 远离非法集资作文500字

通过学习了分行组织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讲座,使;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其主要表现形;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了分行组织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讲座,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一、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其特点主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极大,其主要表现在: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臵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三、 如何远离非法集资?

1、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2、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 风险无是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而不是单纯相信老板 “实力”。

3、“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既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又给人以稳赚不赔的假象。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4、“合法”吸储不大意。银行、邮政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往往让人深信不疑,极有可能给个别心术不正者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的可乘之机。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而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5、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

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

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6、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非”,当受害者,更要不参与,做害人者。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径。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非法集资的坑别入(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哪些)

好了,今天关于“非法集资有什么危害”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非法集资有什么危害”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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