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地址在哪(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及材料)
上海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日接待时间)1、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1)地址: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联系电话:58603333工作日接待...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地址在哪
上海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日接待时间)
1、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1)地址: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2)地址: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3)地址: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4)地址:环科路999弄浦东国际人才港1号楼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5)地址:浦东南路379号18楼E座(金穗大厦内)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6)地址: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7)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紫杉路158弄1号楼二楼(临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2、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路969号(近三江路)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B厅
联系电话:6475651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3、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安西路37号
联系电话:62124179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6:30
4、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同普路602号
联系电话:22234548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
5、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一楼
联系电话:65073218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周五9:00-11:30
6、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淞沪路605号C-D(2020年3月23日起装修期间暂停接待)
联系电话:3319332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2)地址: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东(近双辽路口),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东部园(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5508285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7、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苏州路343号
联系电话:63080100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周五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5:00。
8、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6楼
联系电话:6605710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
9、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
联系电话:56105656
工作日接待时间:8:45-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6:30
10、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莘庄镇水清路388号
联系电话:52967576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2)地址:东川路555号一号楼一楼人才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61202567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3)地址:浦江镇江航南路950号一楼1113室人才服务工作室
联系电话:3479866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11、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北区就业人才专区
联系电话:6953038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7:00中午11:30-13:00(午间值守)
(2)地址:安亭镇曹安公路5656号
联系电话:59568585
8:30-11:00,13:00-16:30
12、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联系电话:57922285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13、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楼
联系电话:67848636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1:00,13:00-16:30。周五8:30-11:00,13:00-15:00
14、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海关大楼隔壁)
联系电话:33862070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周五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5:30
15、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层
联系电话:67137600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6:30
16、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696988-8113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7:00
(2)地址:长兴工作站,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号(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内)19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66857002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三8:30-11:30,12:30-16:30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上海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120分和持证年限没有关系。居住证并没有一年能积多少分的硬性规定,只要积够分值,即可享受当地相应的福利政策。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积分细则如下:
(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居住证积分的作用:
居住证积分,目前常用于
1、外地人子女在上海读书(中考、高考)
2、孩子在校统一入医保
3、买房可免房产税
外地子女在上海读书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详解积分计算规则和申请流程)
上海居住证是上海市政府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一种证件。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可以享受到很多优惠政策,比如在购买房产、子女入学等方面都会更加便利。而想要申请上海居住证就需要满足一定的积分要求。本文将详解上海居住证积分计算规则和申请流程。
积分计算规则
上海居住证的积分计算规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基础积分和附加积分。
基础积分
基础积分是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月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年龄积分:18-24岁得0分,25-29岁得5分,30-34岁得10分,35-39岁得15分,40-44岁得20分,45-49岁得15分,50-54岁得10分,55岁及以上得5分。
2.学历积分:博士研究生得30分,硕士研究生得20分,本科生得15分,大专生得10分,中专及以下得5分。
3.工作经验积分:5年及以上得20分,3-5年得15分,1-3年得10分,1年以下得5分。
4.月收入积分:2万元及以上得20分,1.5-2万元得15分,1-1.5万元得10分,0.5-1万元得5分,0.5万元以下得0分。
根据以上规则计算出的基础积分最高为100分。
附加积分
除了基础积分之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附加积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税收贡献积分: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满1万元得1分,最高可得30分。
2.技术创新积分:在上海市内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专利、发表论文等可获得相应积分。
3.人才引进积分:被上海市政府认定为重点引进人才可获得相应积分。
4.社会保险积分:申请人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获得5分,满2年可获得10分,最高可获得20分。
根据以上规则计算出的附加积分最高为60分。
申请流程
申请上海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在线预约: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上海市人才服务网”进入申请页面,进行预约。
3.现场办理: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递交材料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如果符合条件,则进行面试。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中文口语、沟通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面试通过后,会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5.领取居住证:体检和背景调查通过后,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上海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上海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月收入等方面都需要达到一定要求。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记录。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及材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流程:
1、在线预约。申请人需要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网站上进行预约,选择预约时间和地点。
2、准备材料。根据积分标准,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工作居住证件、学历证书、语言能力证明、职称证明等。
3、提交申请。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手续。
4、积分评定。申请人的材料经过初审后,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积分评定。积分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5、面试。如果申请人积分合格,需要参加面试环节,考察申请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实际情况。
6、领取居住证。通过面试后,申请人可以领取自己的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有效的护照、居留许可、签证等证件。
2、工作居住证件: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工作许可证、居住证等证件。
3、 学历证书和语言能力证明:可以提供学位证书、语言考试证书等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和语言能力。
4、 职称证明:如果申请人具有职称,需要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明材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的积分标准和评定方式:
一、个人因素
1、年龄:35岁以下5分,35-45岁3分,45岁以上1分。
2、婚姻状况:已婚5分,未婚3分,离婚或丧偶1分。
3、健康状况:良好5分,其他3分。
二、工作因素
1、 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5分,2年3分,1年1分。
2、 职业技能:高级技师、高级工5分,中级技师、中级工3分,初级技师、初级工1分。
3、 工资收入:税前月收入在1万元及以上5分,5000元以上3分,5000元以下1分。
三、学历因素
1、本科及以上学历:10分。
2、大专学历:7分。
3、中专或技校学历:5分。
四、语言因素
1、普通话水平:标准普通话4级及以上5分,3级3分,2级1分。
2、英语水平: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5分,其他语言3分。
五、社会保障因素
1、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5分,其他3分。
2、住房:个人或单位住房产权5分,租赁住房3分,其他1分。
上海积分怎么申请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积分制度)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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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查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流程
1、登录首先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找到便民服务栏中的常用“社保卡”模块
3、点击居住证积分情况查询即可查询上海居住证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智能发现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第三条 (办理居住登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第四条 (居住登记信息变更)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将变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
第五条 (申领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应居住证明。
外来人员上海积分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居住证基础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是由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一个居民证管理办法。
《办法》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办法》(沪府发〔2015〕3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获得120分的加分,若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将被“一票否决”。
《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积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参考资料:
上海居住证要多少积分职称
上海居住证积分职称包括:初级职称不积分,中级职称积100分,;高级职称积140分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四级积30分,三级积60分,二级积100分,一级积140分。
2023年上海居住证积分技能目录最新职称分值细则: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15分、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30分、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60分、中级职称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00分、高级职称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0分。注意:工作岗位要与职称/技能证所匹配,若工作岗位变动与职称不相匹,积分续签将失效,落户也无法申请。
经济师中级职称是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居住证加分首选,不管是居住证积分还是上海落户,都要求职称与岗位对应,那么中级经济师的优点就很明显了。它涵盖了10个专业: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基本哪个岗位都可以匹配经济师,所以被人称之为职称里的“万金油”。
中级经济师有什么特点
1、考试通过率高:经济师是所有中级职称考试里通过率最高的,适合大部分对工作或积分落户有需求的申请人。
2、获取职称简单:中级经济师职称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并考试通过,即可获得中级职称。
3、考试难度小:中级经济师专业性不强,非常适合零基础考生报考,可以选择人力或者工商这种通俗易懂的专业,快速通过考试。
4、试题形式相对简单:经济师考试全都是选择题,满分140分,84分合格。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目合格即可获得中级职称。
5、考试成绩两年有效: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为2年内有效期,实行滚动管理,即两年内过两科便可拿证。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入口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入口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打开“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地点:上海市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lt;上海市居住证gt;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二、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上海居住证积分”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