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回答是: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根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 ”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
一、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
回答是: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根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在建工程建设。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在建工程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所以,在建工程抵押比率不超过50%。
二、在建工程抵押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在建工程抵押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民法典》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民法典》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的法律风险:1、目前,虽然我处严格规定,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按揭贷款抵押押权人必须一致,但因为贷款额度等原因,也存在开发商在一家银行用在建工程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在预售期房时又与另一家银行达成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2、为不影响销售开发商预售抵押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之前,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如实告之购房者。3、施工单位垫资,开发商将部分房地产抵付工程款后,又将其进行抵押。一旦与工程价款优先权相竞合,银行将处于次受偿顺序,债权的保障程度将大打折扣。4、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评估及允许抵押的在建工程比例等问题尚无通一标准。5、部分开发商为回避在进行合同备案时预售管理部门对其施行的预售款监管管理工作,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不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造成预售款挪用。6、虽然很多地方都已施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但购房群众对此仍不了解,不能通过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信息了解自己购房屋的基本情况。7、个别预售款监管银行监管措施不力或未及时从预售款中收取贷款,至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在建工程仍未解除抵押,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三、在建工程抵押投入需超25%什么法律规定的
搜一下:在建工程抵押投入需超25%什么法律规定的
四、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通常的做法是:一次办理承包工程合同的房屋期权抵押登记;按工程形象进度和约定的贷款价值比率...
错误
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一次确定贷款额度,一次办理承包工程合同的房屋期权抵押登记,按工程形象进度(折算为货币工作量)和约定的贷款价值比率,分次发放贷款。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条件
《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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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能不能抵押贷款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一、正面回答
不行。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工程取得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5%以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二、分析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工程合同的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工程合同能不能贷款
工程合同是不能做贷款的,因为不能上市交易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贷款。在建工程可以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
高速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可以。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一般作为项目贷款进行操作。但有两点会对你有很大的制约性:1、你作为承包商的资质及过去的项目完成情况,2、发包方的实力是否雄厚(如政府项目一般容易容到资)。
为缓解109线国道运输繁忙局面,建设国家东西公路大通道,使车辆快速、安全、舒适”的大量连续通行,充分发挥兰州省会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省从97年开始论证在白银至兰州之间修建高速公路,并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交通部于1998年批准白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立项并将其列入国家九五”计划公路建设重点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缓解109线国道的交通拥挤状况,实现车辆大流量连续通行,适应区域交通量增长需求,为兰州市对外开放和甘肃的经济发展发挥巨大作用。
单凭工程合同贷款可以么?
一、单凭工程合同贷款可以么?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贷款金额最高为评估值的50%,即银行认可的抵押率不会超过50%。这种方式贷款获批可能性偏低,首先在建工程并不是每个银行都认可的抵押方式,其次对于在建工程很多银行是从严的,不是很好批。建议找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问问,他们的政策较为灵活。二、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3、不予支付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4、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上所述,建设方在开发商品房项目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资金,自有资金不够的话,其经常会向银行贷款。如果靠一张工程合同去银行贷款是不行的,银行也不会批准。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开发商拿到土地证和建设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在总投资中占一半以上。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工程合同不能进行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与工程合同没有直接关系,工程合同也不属于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或者参考物。
银行的参照物一般为有价值的固定资产和等价债券,以及等额的资金保障。主要有:
第一、固定资产
第二、有价债券、股票、期票等
第三、大产权的商品房。
第四、固定收入,稳定的营业收入。
如果没有上述的这些经济保障,那么当事人也可以找一个担保人,这样也可以取得银行的贷款通过,不过担保人必须具备资质, 具有合法性和资质性,这样才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银行的担保。
项目合同可以贷款吗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的。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具备对外承包工程专业技术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求解答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必须是为“抵押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用于该项目建设”。
(2)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3)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应当是具有金融许可的机构(一般是银行),并应对借款用途使用情况实行监管。
(4)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因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现场察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二、在建工程抵押应办理什么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
手续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2、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这就意味着若是想要利用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需要确保抵押人与债务人是同一人,再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是为能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做担保。若是利用在建工程进行违规担保,那么将会导致建立的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在建工程能否为第三人担保
除了余额值的大小关乎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外,在建工程能否顺利完工主要还取决于贷款的真正用途及借款人的信用问题。
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为了筹措在建后续工程的资金,因此,借款人一般就是抵押人,即借款人应以自有的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而第三人抵押担保是借款人以抵押人的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非同一主体,借款人所借款项很可能为借款人自己所用而无法用于抵押人的续建工程,这种第三人担保明显不利于保障在建工程的及时完工。
2、在建工程抵押主体是否有限制
在建工程抵押人既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也可以向民间个人或非金融机构借款,只要借款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3、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因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现场察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在建工程抵押应办理什么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
额
四、在建工程抵押应办理什么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
检查该工程使用权证、建设许可证、以及该工程的建设工程合同,留档备查。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到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有进一步问题,可电话
在建工程抵押物效力范围
法律分析:在建工程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由此可见,用于抵押的在建工程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表明建设工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另外为保证在建工程具有可转让的属性,在建工程应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才能抵押,一般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在建工程能否抵押给第三方
法律分析:在建工程能抵押给第三方。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
一、在建工程抵押
一个房子可以有多个他证的。至于评估时能不能把土地价值计入剩余5层,要和评估机构商量了。
二、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
回答是: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根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在建工程建设。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在建工程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所以,在建工程抵押比率不超过50%。
三、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通常的做法是:一次确定贷款额度,一次办理承包工程合同的房屋期权抵押登记,按约定的贷款价值比率...
错误
四、工程款支付担保比例的规定
比例一般是5%-2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支付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支付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支付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支付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分类商业合同1.(商业合同)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期货领域2.(期货领域)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内的押金。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详解支付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所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些。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按规定在交易前交纳的保证金。因价格变化,交易者所受的帐面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从而引起保证金下降,当降至保证金下限时(交易所一般者规定有保证金下限),经纪有就要求该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证金,以便使帐户达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个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证金。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在建工程能够抵押吗,银行要求放弃优先权合理吗?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问题。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建工程可以抵押。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银行要求施工单位放弃优先权的要求合理。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享有拍卖后的优先受偿权。《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款属于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的这部分,是优先受偿的范围。2、银行为避免抵押担保落空,可以要求债务人出具承诺。《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民法典》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_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好了,今天关于“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 ”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 ”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