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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

法律分析:一、传染病结核病总余氯执行0.5mg/l(直接排入水体要求)。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

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

法律分析:一、传染病结核病总余氯执行0.5mg/l(直接排入水体要求)。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二、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总余氯执行0.5mg/l(直接排放要求),间接排放不作要求。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于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20张床位以下且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污水

原文:4.1.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就是要经过消毒就行了。不用遵循表1和表2的排放要求,但有以下要求:4.1.4-4.1.6。

此外,地方的标准可能更严格一些。

禁止向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一、二类海域 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 使总余氯小于0.5mg/L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准则

医疗废水处理的排放指标如下:医疗废水PH:6-9。医疗废水SS:≤20(mg/l)。医疗废水cod:≤60(mg/l)。医疗废水BOD:≤20(mg/l)。粪大肠群数:≤500个/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8978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和本标准表5、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及规范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医疗机构medicalorganization  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

3.2 医疗机构污水medicalorganizationwastewater  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3.3 污泥sludge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3.4 废气wastegas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

4 技术内容

4.1污水排放要求

4.1.1 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4.1.2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1.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1.4 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医疗污水处理标准

法律分析:1、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2、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3、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条 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1)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2)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医疗废水怎么处理?

目前国内的医疗废水消毒主要采用的消毒方法有液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次氯酸钠消毒、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对于医疗废水消毒的有关要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作出如下规定:

一、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

①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

②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③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游离氯free chlorine 指以次氯酸、次氯酸盐离子和溶解的单质氯形式存在的氯。

化合氯 combined chlorine 指以氯胺和有机氯胺形式存在的氯。

总氯 total chlorine 指以“游离氯”或“化合氯”,或两者共存形式存在的氯。

氯胺 chloramines 指按标准方法测定的氨的一、二或三个氢原子被氯原子取代的衍生物(如一氯胺,二氯胺,三氯化氮)和有机氮化合物的氯化衍生物。

二氧化氯对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产生干扰,亚氯酸盐对总氯的测定产生干扰。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可通过测定其浓度加以校正,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5750.11和GB/T 5750.10。

二、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s或由试验确定。

三、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12min或由试验确定。

此外,由于疫情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了对医院污水的处理和消毒的监管,在线检测排水总余氯达到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含氯消毒剂要求,即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的医院也是同样的要求,更不管是排入水体还是排入污水处理厂。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包括:

1、每张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约为200-1000L;

2、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

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

医疗废水的处理目前通常有两大类:

1、预处理;

2、深度处理。

预处理一般为过滤、沉淀、消毒等简单处理工艺,处理一般达到纳管标准;深度处理即为预处理加上生化处理,处理一般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常见的普通曝气法、氧化沟法、A/B法、A2/O法属于前者,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法属于后者。小规模医疗废水生化处理常用工艺有:A/O工艺,MBR工艺,SBR工艺,CASS工艺。医疗废水一体化设备多采用改良的AO法和MBR法,二者的核心都是以生物处理为主,只是MBR工艺在污水的末端处理上增加一套膜处理系统,使废水的出水水质更好更稳定。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包括:

1、污水排放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余氯标准)

好了,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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