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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最新政策是什么,分哪几个(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是指在2024年以后,个人或单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新政策。在此之前,社会保险费用通常是按月缴纳的,但新规定允许个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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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最新政策是什么,分哪几个(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是指在2024年以后,个人或单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新政策。

在此之前,社会保险费用通常是按月缴纳的,但新规定允许个人或单位在特定条件下选择一次性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这项新规定的实施背景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的需求,例如个人可能因为长期离职、自由职业者可能因为收入不稳定等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的政策可以让个人或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将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一次性结清。

具体的补缴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个人或单位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一次性补缴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可能会涉及一定的利息或滞纳金,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也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决定是否选择一次性补缴前,个人或单位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费用计算方式。

总之,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是一项为满足个人或单位特定需求而推出的政策,可以让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或单位选择一次性结清未缴纳的费用。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个人或单位在决定是否选择一次性补缴前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费用计算方式。

2024年社保缴费新政策旨在重塑养老保障体系,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可靠的养老保障。根据新政策,个人和单位在2024年需要按照新的缴费标准进行社保缴费,并且引入了一次性补缴的规定。这意味着,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一次性补缴,以弥补之前的欠缴情况。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减少社保费用的拖欠,提高养老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政府还将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社保缴费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将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2022年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

大家好!欢迎来到税务讲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税务总局同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及征收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帮助大家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申报缴税方面的新变化,确保大家能够及时、足额、便利地享受优惠,我将围绕大家关心的11个问题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个问题: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财税10号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有关征收管理事项做出了细化规定,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政策的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时减免政策的适用、优惠政策的办理以及申报表的修订等内容。

总体来讲,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对原有“六税两费”政策的扩围,体现四个特点:一是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延续减免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在50%的幅度内确定减征“六税两费”。三是细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方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的追溯调整增加纳税人办税负担,财税10号公告和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判定方法进行了分类细化。四是持续简化办税流程。本次减免优惠继续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同时,对《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等4个申报表单进行了修订,增强了优惠享受的便利度。

第二个问题: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很多纳税人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我们说,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

第三个问题: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

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基本延用了企业所得税管理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项条件的企业。

对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对于这类企业能不能享受政策,本次借用了“小型微利企业”的部分判定标准,以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送出。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对此就有明确的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前,依据申报期上月末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六税两费”的,则根据设立时点是否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来判断。同时,为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税务总局3号公告同时明确,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第四个问题: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第五个问题: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第二种情况,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要根据刚才第三个问题中介绍到的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A公司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按规定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的资源税和2022年1-3月的房产税时,如果尚未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本例中,因为A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以可以享受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来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B公司2021年6月成立,2022年5月首次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显示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某省房产税征期规定,B公司应当于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B公司在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时,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第六个问题:新设立企业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答案是不需要更正。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举个例子来说,C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3月的资源税和2022年1-6月的房产税时,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减免优惠,4月20日首次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后,C公司不需要对2022年4月10日申报缴纳的3月资源税和2022年1-6月房产税进行更正。

第七个问题: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相应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更正?

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如何根据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享受减免优惠的时点的规定,都是针对按规定进行正常申报的情形来说的。如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存在逾期申报或更正申报的情况,逾期申报或更正申报的结果不应当改变其对应的“六税两费”的减免期间。因此,根据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举个例子来说,D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0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底前,D公司未按期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D公司于2022年4月和7月征期分别申报了当年1-3月和4-6月的“六税两费”,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了减免优惠。8月,D公司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六税两费”的减免税期间应当根据正常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的时间确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D公司应当于2022年5月底前办理首次汇算清缴,所以其申报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应当根据5月首次汇算清缴结果来确定。同时,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六税两费”的,也应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能够享受减免优惠。

本案例中,虽然D公司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的时间逾期至8月份,但是并不改变首次汇算清缴结果对应的减免税期间。由于D公司的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认其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因此,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能申报享受减免优惠。首次汇算清缴后,申报当月(5月)及之前(4月)的“六税两费”时也不能享受减免优惠。因此,D公司7月征期申报的4-6月的“六税两费”不能享受减免优惠,应当进行更正申报,补缴减免的税款。

另一方面,根据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因此,D公司按规定在4月征期申报2022年1-3月的“六税两费”就不必进行更正。

第八个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逾期未登记的,能否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优惠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得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得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属于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或新设立企业,或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然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第九个问题: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这个问题也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财税10号公告和税务总局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是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本次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优惠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如果某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即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第十个问题: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订了哪些申报表单?

鉴于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改了4个表单,分别是:《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在上述表单中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并相应修改了填表说明。

第十一个问题: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怎么操作?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对申请退还的,减征税款将按程序予以退还。

2024年鞭炮最新政策

2024年烟花爆竹政策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

全国部分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情况应该视地区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1、四川成都

秋冬季节,成都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为了力争更多优良天,并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将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颗粒物污染。

2、四川南充仪陇县

2022年12月1日起,仪陇县城城区及新政镇、度门街道、柴井乡全域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乡镇为限放区,限放区在春节、元宵节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为5年。

3、四川内江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改善内江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11月18日,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有效期5年,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内江市全部行政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4年体育单招新政策

2024年体育单招新政策如下: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学生入校后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以及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建立完善招生高校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各地体育部门要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有关高校要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

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并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

2024年国家最新政策是什么,分哪几个(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2024年国家最新政策是什么,分哪几个”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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