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坏处(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还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1、视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和定罪、刑事处罚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是两个不同...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取保候审的坏处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我相信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现在,我将我的理解进行了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还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1、视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和定罪、刑事处罚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是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3、如果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的,其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仍然会被判处刑罚的4、如果进一步审理后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确凿证据无法定案判刑的,是不会判处刑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为什么取保候审上面没写什么罪,只写了不会止发生社会危害性不大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
取保候审上面没写什么罪,只写了不会止发生社会危害性不大,是因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不得离开自己常住地的市、县。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取保候审中的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怎么认定
这是有权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综合各项因素判断的一个结论,属于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的细化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上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其它可能严重妨碍刑事诉讼进行的行为。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同时公安部有关于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累犯、多次传唤不到案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华律网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其他严重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等不能适用取保候审,因为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相关知识: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案件没有社会危害性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以下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的回答: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醉驾取保候审太煎熬了,醉驾取保候审的坏处
因醉驾被羁押的犯罪人,如果情节较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很多人说醉驾取保候审太煎熬了,具体情况如下。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为什么说取保候审很煎熬,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就知道了。申请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犯罪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此确保犯罪人逃避、阻碍案件的顺利进行。但如果犯罪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就会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如果住址和****发生变动,需要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司法机关传讯时要随传随到; 4、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人;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附加规定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和通讯;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交由执行机关保管。取保候审多久判决?
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人,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内判刑。就按最高的6个月说,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要么被监视、要么不得参与某项活动、要么不能与某些人交流,还不能离开特定的地区,这着实是很煎熬的事情。醉驾取保候审的坏处
醉驾取保候审后,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会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拘役本身就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并就近拘禁和强制劳动的刑罚。可以说取保候审最大的坏处就是,在拘役前,还有受到最高六个月的监视、或者部分人身自由的限制。好了,关于“取保候审的坏处”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取保候审的坏处”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