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都有哪些)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都有哪些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即本来就不收。
1、财政拨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将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
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面主要包含了两层意思:
一是作为不征
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原则上不包括各
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补贴、
税收返还等财政性资金,这样有利于
加强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规范管理,同时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一些国家重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以及税收返还等,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需要,有可能也给予不征税收入的待
遇,但这种待遇应由国务院和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来明确。?
2、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清理收费的基础上,不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从 2011 年起全面取消了预算外资
金,将各地区、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落实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
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税〔2008〕151 号规定,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4、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明确: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
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税〔2008〕
151 号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
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
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
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
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
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
税款。
扩展资料: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不同,不征税
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
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
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
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而免税收入
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
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
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
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
的收入等。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它不能给纳税人带来所得税税负的
降低;而免税收入则属于税收优惠,减少了纳税人的税负。
参考资料:
浙江省财政厅-谈不征税收入核算
重庆市财政局-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辨析
在企业所得税中不需要征税的收入是
在企业所得税中不需要征税的收入是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有以下: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哪些项目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需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稿酬所得;
8、经营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有哪些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一般来说,企业的收入是需要缴纳税款的,对于这方面的核算相信大家都比较了解。但除了征税收入外还有一部分是不征税收入,这部分收入税法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期深空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是指政府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时,按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拨款,比如对农业、教育、医疗、环保、科技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具体可表现为财政补助、专项财政补贴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而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如果政府以资本金的形式投入企业,则应计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也不存在纳税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是有区别的: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免税收入有哪些?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获得的某些特定收入可以享受减免或者免除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类:1. 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中西部地区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相应金额可以直接从企业所得税实际应纳税额中扣除。3. 资本收益方面,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将其作为折旧、摊销的费用在一定年限内计入成本,在纳税时可以享受折旧摊销的税前扣除。此外,合理的资本金融工具利息支出、股权激励支出等也可以享受一定税前扣除。
在哪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可以免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几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1. 捐赠公益事业的,其所捐资产减去已扣除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非营业收入,不纳入企业所得税范畴,但企业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将该项捐赠事项列入所得计算表中;2.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股权或者其他投资方式的,其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其他投资方式取得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3. 非营利性的宗教、慈善、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等公益性组织,其从事的非营业活动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获得的某些特定收入可以享受减免或者免除企业所得税,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但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应政策,以确保享受优惠政策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项目
法律主观 :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了解)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3)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重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今天关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