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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什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家安全机关是掌管对外情报和反间...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什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什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是掌管对外情报和反间谍工作,担负保卫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中国的国家安全工作原统由公安机关负责。

扩展资料:

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分工是:前者主要是对外,后者主要是对内,互相结合,组成一个完整的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安全体系。

根据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百度百科-国家安全机关

什么是有权作出国家安全战略决策或决定的机关

法律分析:全国地方性国家安全机关,除了台湾、香港以及澳门之外,各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国家安全机构。具体分为:直辖市国家安全局,如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册慧渣等、所辖区国家安全局,即某片区域的国家安全局、省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等、地级市国家安全局,碧激如山西省国家安全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州悄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谁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意识协调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 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

第十三条 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第十四条 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 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第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

第十八条 国家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国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相关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专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

第二十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二十七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第二十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第二十九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法律、行政法规对收集、使用数据的目的、范围有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第三十三条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数据处理相关服务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有关组织、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三十七条 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系统,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并应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第四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适用本章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组织、个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有关组织、个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四十五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开展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统计、档案工作中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军事数据安全保护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有专门的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那么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什么?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

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构包括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二、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一是参加间谍组织。就第一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只要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是期待着这样的一种结果:成为间谍组织的一员。既然有如此期待,当然无以存在间接故意的可能;

二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就第二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予以接受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仅仅是将任务接受下来,只要予以接受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并不以行为人在实际上执行了具体的任务为必要。接受任务与执行任务并不是一回事,接受任务是本行为方式的直接结果,而执行任务则是接受任务以后造成的间接结果,执行某一任务当然意味着期待和追求,而接受某一任务则并不排除被动接受的“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就第三种行为方式而言,只要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足以成立故意,在此,“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直接结果是 “目标被敌人发现”,而不是“目标被敌人炸中”,不能将后者作为这种行为的结果。显然。这种故意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着希望目标被敌人发现,也包括着对“目标被敌人发现”这种结果的漠不关心,当然不可排除间接故意存在的可能性。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构包括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等。

国家安全局一般负责哪些方面啊?

国家安全局一般负责是进行反间谍工作和其他的有关国家安全工作,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保卫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1、国家安全局 是中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隶属于国务院。国家安全局是原中央的调查部、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以及国防科工委的部分单位合并而成。国家安全部虽然也参与国内安全事务,却可能是中国政府最大和最活跃的外交、情报机构。

2、国家安全部的任务角色,主要是执行中国政府对于世界情势的掌握为重点,除了广泛收集各国的军备动态之外,对于各国对于中国政府所采取的态度,以及该国对中国的经贸前景等,均列入情报收集的范围。

因此,一般外界预估整个国家安全部分散在世界各国的谍报人员,人数绝不会低于4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以新闻工作者、学者、商人,甚至以政治流亡人士做为身份掩护,以进行一国的国家资源搜集工作。

3、除此之外,国家安全局还拥有遍布世界各地固定的和机动的无线电拦截和定位站及中心,还负责协调美国情报部门的电子间谍活动,并同北约国家的无线电侦察和无线电谍报机关进行合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上海国家安全局

国家安全部有哪些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英语: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S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国家安全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的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的部分单位合并而成。国家安全部虽然也参与国内安全事务,却可能是中国政府最大和最活跃的外交、情报机构。国家安全部的总部设在北京。由于国家安全部的特殊性,不设对外官方网站,不公开副部长、部务委员名单。国安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2018年4月15日起,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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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国国家安全局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英语: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S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国家安全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的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的部分单位合并而成。国家安全部虽然也参与国内安全事务,却可能是中国政府最大和最活跃的外交、情报机构。国家安全部的总部设在北京。由于国家安全部的特殊性,不设对外官方网站,不公开副部长、部务委员名单。国安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2018年4月15日起,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业务上级机构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安全机关

行政职能

国家安全的部门反间谍和政治保卫

更多

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国家安全部分为数个局(科,处),各局及主要负责工作(以下内容或有疏漏):

第一局(机要局)主管审讯和审核人员

第二局(国际情报局)主管国际战略情报搜集

第三局(政经情报局)主管各国政经科技情报搜集

第四局(台港澳局)主管该地区情报工作

第五局(情报分析通报局)主管情报分析通报、搜集情报指导

第六局(业务指导局)主管对所辖各省级厅局的业务指导

第七局(反间谍情报局)主管反间谍情报搜集

第八局(反间谍侦察局)主管外国间谍的跟监、侦查、逮捕等

第九局(对内保防侦察局)主管涉外单位防谍,监控境内反动组织及外国机构

第十局(对外保防侦察局)主管驻外机构人员及留学生监控,侦查境外反动组织活动

第十一局(情报资料中心局)主管文书情报资料的搜集和管理

第十二局(社会调查局)主管民意调查及一般性社会调查

第十三局(技侦科技局)主管侦技科技器材的管理、研发

第十四局(技术侦察局)主管邮件检查与电信侦控

第十五局(综合情报分析局)主管综合情报的分析、研判

第十六局(影像情报局)主管各国政、经、军等影像情报,包括卫星情报判读

第十七局(企业局)主管该部所属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

第十八局(全称国家安全部反恐局,即反恐局)反恐行动的主管单位[1]

第一局和反恐局隶属管理处

第二局至第四局隶属情报科

第五局、第六局隶属情报科支援组

第七局至第十局隶属行动处

第十一局至第十四局隶属情报科后勤支援组

第十五局至第十六局隶属后勤处

第十七局由于政府机构职能改革需要暂被划分至管理处负责管理其余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

办公厅,协调部内工作法制办公室,研究相关法律问题政治部影视中心:宣传部门形象

行使权力

国家安全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6]

举报平台

2018年4月15日起,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

国家安全局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国家安全局的职责和任务如下:

主要行政执法事项(1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二)行政处罚事项

1、对拒绝提供他人间谍犯罪证据的处罚。

2、对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处罚。

3、对泄露国家安全工作秘密的处罚。

4、对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5、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处罚。

6、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处罚。

7、对违反商用密码管理的处罚。

8、对泄露商用密码技术秘密、非法攻击商用密码或利用商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强制事项

1、对实施或资助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相关工具、经费、场所和物资的查封、扣押、冻结。

2、对案件当事人护照的扣押。

3、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的封存、扣押。

其他执法事项

1、对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查验和对有关组织、人员的调查、询问。

2、对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查验。

3、对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随带物品的检查。

4、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5、对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中国的国家安全部是中国政府唯一对外公开承认的情报机关,也是中国情报及治安系统中,政府参与层面最广的一个单位。

国家安全部是在1983年7月,由原中央调查部、公安部两个主要单位,以及统战部、国防科工委等部份单位合并而成,是一个针对他国之国家资源做全面性谍报工作的情报组织。

中国没有“国家安全局”,所谓的“国安局”只是民间的一种误传,中共只设有国家安全部,英文全称是Ministry?of?State?Security,简称MSS,成立于1983年。?

中国的国家安全部是中国政府唯一对外公开承认的情报机关,也是中国情报及治安系统中,政府参与层面最广的一个单位。国家安全部是在1983年7月,由原中央调查部、公安部两个主要单位,以及统战部、国防科工委等部份单位合并而成。

总体国家安全观:

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非传统安全:

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国安委原则:

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

主要领导

历任部长

第一任:凌云,1983.07-1985.09;

第二任:贾春旺,1985.09-1998.03;

第三任:许永跃,1998.03-2007.08;

第四任:耿惠昌,2007.08-2016.11;?

领导班子

部长、党委书记:陈文清(2016.11至今)?

副部长:董经纬?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国安和国保的职权有什么不同?

1、职权主要内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

2、职权倾向不同。

一个在于保卫,另一个则在于预防。换句话说,国保局就是解决麻烦的,而国安局就是发现麻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负责研制一些装置,用于确保美国的通信机密不被敌人窃取,

3、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是最大的情报部门专门负责收集和分析外国及本国通讯资料。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是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部门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行使国家赋予的职权,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方面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奋斗目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什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好了,关于“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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