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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姐姐要怎么判刑(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什么?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有罪吗?)

是**,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属于同家庭之间的**,是不可取的,违背社会道德;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属于奸*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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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姐姐要怎么判刑(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什么?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有罪吗?)

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什么?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有罪吗?

是**,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属于同家庭之间的**,是不可取的,违背社会道德;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属于奸*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故事:侵犯姐姐的人住进ICU——给他一刀还是救他一命?

这个事情其实最后有了后续,那个侵犯他姐姐的人写下了悔过书,而姐姐最后也被无罪释放了。这个事件主人公的姐姐被一个叫张玉田的人侵犯了,他的姐姐在被侵犯的时候随手拿起了身旁的菜坛子,打在了张玉田的身上,最后直接就把他打进了ICU。由于现场并没有什么过多打斗的痕迹,所以警方不得不认为姐姐说她被强奸的事情只她自己的一面之词,所以将姐姐先抓了起来。主人公的姐姐是一个温柔贤惠、非常朴实本分的人,那个叫张玉田的人本来是一个卖肉的,他和主人公以及主人公的姐姐关系本来是比较好的,没事的时候他也会送点肉给他们姐弟俩吃,所以姐弟俩对张玉田也是颇有好感的。结果张玉田竟然以让姐姐帮她缝裤子为由,想要把她骗到店内后堂强奸她,最后姐姐拼死反抗,将张玉田打进了ICU。

张玉田就说自己并没有想对姐姐图谋不轨,姐姐就直接把他打伤了,但是这从逻辑方面来说的话也太不寻常了,姐姐和张玉田无怨无仇的,没有什么非要打他的理由。而且如果真的想打他的话,也不至于把他打伤了后还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过来,而且从张玉田的言辞方面也能够感受到张玉田有点心虚。

所以弟弟为了给姐姐伸冤,就四处的搜集证据,最后他找到了张玉田的老母亲。他和张玉田的老母亲从头到尾的讲述了一遍这个事情,张玉田的老母亲把张玉田叫到了家里好好的教育了一番。这件事的确是张玉田自己做错了,张玉田自己的确也感到不好意思,觉得自己被打也是活该,都怪自己一时鬼迷心窍了,所以就写下了悔过书,最后姐姐就被无罪释放了。

接连玷污19名少女,连姐姐都不放过,后来怎样?

“采花贼”一词经常出现在一些古装武侠剧中,用来形容一些因自己年富力轻而冒着当时礼教的严厉,偷香窃玉,败坏年轻女子的贞操,其实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连环强奸犯。大家都认为“采花贼”只有在武侠小说上才会出现,但是现实生活中也真的有人遭到了“采花贼”的玷污。

事情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渭河平原北岸一个叫做羊角沟的地方。当地有很多城里来的下乡知青,其中也有很多女知青。这些女知青不同于农村长大的女生们,一个个长得细皮嫩肉,打扮的花枝招展,刚到村子就被很多男性缠上了。可大家也只不过是茶后饭余之间的交谈,可是有人真的对女知青下手了。

第一位受害的是作为知识青年下乡的女教师,这位女教师知性优雅,是很多男性的梦中情人。在一天晚上,女教师同往常一样洗漱完毕上床睡觉,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在睡梦中这位女教师感觉有重物压在自己的身上,拿起枕边的手电筒照明,忽然一张狰狞的鬼脸出现在女教师的眼中,瞬间被吓晕了过去。

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这位女教师发现自己被昨天的“鬼”玷污了。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女教师被“鬼”玷污的事情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大家没有心思去嘲笑女教师被玷污,而是惶恐于在这个“鬼”会不会找上自己。于是就有了传闻称,羊角沟来了一个“恶鬼”,专挑年轻女性下手,那段时间女性睡觉都会关紧门窗,但就算大家小心翼翼的防范,还是有人遭遇了不测。

一天夜里,同时有四名女知青被这个“鬼”玷污,大家看到的同样是那张狰狞的鬼脸。接连发生女知青被强奸,相关部门加紧彻查此事。可是这个“鬼”都是在月黑风高的夜里做事,行动来无影去无踪,着实给办案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当地的派出所便组织起了基干民兵去通宵巡逻,甚至还有些布置在年轻女孩的人家里设置抓捕网点。加强严密搜查后,“恶鬼”似乎有所察觉,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作案。但是罪魁祸首没有抓捕归案,村民们还是终日里人心惶惶,为了还村民百姓正常的生活,警方还是加大了搜查力度。

就在警方已经精疲力尽的时候,忽然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中举报了羊角沟里19岁村民戚玉敏就是“恶鬼”的真凶。其实写这封举报信的人就是戚玉敏的姐姐戚增敏。她是怎么知道弟弟就是“恶鬼”呢?

戚增敏是羊角沟的公社里的一名护士,也是美女一枚。同样身为美女,戚增敏也没能躲得过“恶鬼”的侵犯。戚增敏被强奸后为了自己的名誉没敢向别人说起,而是请了几天假回家整理心情。白天戚增敏家人都出门干活了,戚增敏也在家收拾家务。当她到弟弟房间整理衣橱时,发现弟弟衣橱里藏着一张面具,那张面具就是“恶鬼”的脸。戚增敏惊呆了,她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弟弟做的,而自己是她的亲姐姐,就连亲姐姐也不放过吗?

戚增敏不敢相信是弟弟做的,但是又有所怀疑,就偷偷地观察弟弟。果然有几次深夜弟弟都出门了,回来后就有人被侵犯。这下戚增敏彻底绝望了,弟弟才十九岁,生的白白净净,甚至还参与了巡逻,才一直没被发现。戚增敏内心找都了很久,最终选择了大义灭亲,不能再让更多的女孩遭到弟弟的“鬼手”了。于是戚增敏一封举报信将弟弟举报了。

弟弟被抓了,案件终于破了,这位“采花贼”共计祸害羊角沟19名少女,最终被执行死刑。而弟弟被抓不久后姐姐戚增敏也自杀了,被自己的亲弟弟玷污,这恐怕是谁也接受不了的事吧。

妹妹拿刀砍姐姐犯法吗

从行为上说:有伤害的故意

从人身危险性上说:有导致姐姐伤害/死亡的危险

现在就要判断,1、妹妹的年龄,年龄不满14周岁(注意是不满)的未成年不承担法律责任,但监护人应该严加教育看管,有必要可由政府强制教育;年龄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以下情形承担法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杀人、强奸、贩毒、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的应承担法律责任,16周岁以上当然负全部刑事责任

2、行为导致的后果:(假设成年人,未成年人见3)A、因意志以外原因的未发生后果的,属于未遂,承担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B、因意志内的(比如心软了,后悔了等等)未发生后果的,属于中止,承担责任,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C、既遂,按程度定罪

3、妹妹行为的程度:A、造成了重伤、死亡的,满14周岁的,承担法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法律责任;B、轻伤的,根据情况分别判断,满16周岁的承担法律责任,不满16周岁的无责

一本多年前日记曝光:长达4年性侵,第一次小时候在讲台被侵犯,你怎么看?

每一年都有无数的未成年人儿童被大龄男性性侵,他们多半是熟悉的长辈、老师、家人甚至是邻居。让人大跌眼镜的同时,也希望家长可以认识到性教育的重要性。

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及时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状况。

2020年3月16日,广西南宁市横县,张春生发现外甥女陈星河的日记本,上面记录了10年前她被数学老师邓志强性侵多次尝长达四年的事实。

据悉,张春生打扫房间发现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一个女孩10年前在学校被数学老师多次性侵的事情。询问之下得知,受害者就是自己的小外甥女陈星河,强奸她就是数学老师邓志强。

在家人的劝说下,陈星河报警。3月22日,广西警方立案侦查,邓某被传唤到警察局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星河父母离婚,父亲有了新的家庭,母亲在外地打工,相差7岁的姐姐陈漫上初中。陈星河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乡下。

陈星河学习成绩很好,老师们都很喜欢她。数学老师邓志强经常抱着她玩,但她年纪小以为那是老师喜欢她的表现。由于居住在乡下,父母不在身边,性教育缺乏,根本不知道这是猥亵。

2010年,邓志强已经50多岁,在教室讲台对小学一年级年仅7岁的陈星河实施了第一次性侵犯。

随后将近4年时间里,邓志强以同样的方法,对其实施了多次性侵。最后一次性侵,陈星河是小学四年级。每一次,邓志强说服及威胁陈星河不许把事情说出去。而陈星河因为对方是老师也不敢反抗,起初因为年纪小也不懂得性侵究竟是什么。

小学五年级时,陈星河转学,但对男性老师的恐惧还在,好在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在一节性教育的课上,她终于明白自己被老师强奸的事实。

2018年,陈星河上初二,邓志强突然给陈星河发微信,并试图用金钱来伪装成和平解决性侵事实的方法。

此后不久,陈星河写下了这本日记,描述了自己被性侵的过程。

直到舅舅张春生无意发现。

长达四年多次性侵,对于女孩而言就是一个噩梦,尤其第一次被性侵的时候还在上小学。此老师的做法不配称为一个老师,也不值得学生的尊重。利用职权之便侵犯学生,简直是禽兽之举。

通过这件事情,也希望让所有的家长明白,性教育要及时要趁早,要不然自己的孩子在遭遇侵害的时候毫不自知,甚至无力反抗。这对孩子的一生都有影响,身心的巨大打击不知道是如何承受得,但时候也不利于调查取证。

因此家长们应该多关注一下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教育孩子不允许任何人触碰自己的身体,出现任何事情应当报警或者告知家人。

父母工作再忙,也不要忘了孩子的重要性,不要觉得学校就是安全的地方,坏人无处不在。只有薄弱的教育,没有物质的防备。

强奸姐姐要怎么判刑(姐姐允许弟弟发生性关系是什么?父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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