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什么责任(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在几日内)
党的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责任。根据《中国***问责条例》: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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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什么责任
党的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责任。
根据《中国***问责条例》:
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扩展资料
《中国***问责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中国***问责条例
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在几日内
一个月内。
《中国***问责条例》第九条规定: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扩展资料:
《中国***巡视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
(一)停职检查。指由党的组织或纪检机关对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 、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的查处,妨碍案件检查工作开展的党员干部,按照一定的程序 ,临时停止其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组织措施。
(二)调整职务。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
(三)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四)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
(五)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中国***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什么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全面领导责任,是与“党的全面领导”相对应的责任。全面领导,是指各级党组织应当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实施全面的、集中统一的、坚强有力的领导。
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因此,全面领导责任,就其本质而言,就是集体领导责任,而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则是与实施党的全面领导中的“重大问题”相对应的责任。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
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问责条例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什么写出书面检讨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根据《中国***问责条例》第九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扩展资料:
《中国***问责条例》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问责条例》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什么作出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人作出。
1.定义和概念
问责决定是指对某个行为或决策进行评估,并据此采取相应的纠正、惩罚或奖励措施的过程。这种决定通常由拥有管理权限或权力的人员来做出,他们在相关领域具有决策权和责任。
2.具体的管理权限者
1)组织管理者:在组织或企业中,问责决定通常由高层管理者或领导层来做出。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政策、战略,并对下属的行为和决策进行评估和问责。
2)政府管理者:在政府机构中,问责决定通常由政府官员或领导层来作出。他们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部门的运作,对政府工作中的失误、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和问责。
3)法律机构:在法律领域,问责决定由法律机构(如法院、检察院等)的相关人员来作出。他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证据对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和处罚。
4)监管机构:在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监管机构中,问责决定由监管机构的管理者或工作人员来做出。他们负责监督该行业或领域的运作,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个人进行问责。
3.相关法律和政策
1)组织治理法律:许多国家都有关于组织治理和问责制度的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管理者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对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
2)行政问责制度:政府机构通常建立了行政问责制度,用于对政府工作中的失误或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惩罚,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提高行政效能。
3)专业监管规定: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存在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相关的监管规定,用于对从业人员和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管和问责,以确保行业的正常运作和公众的安全。
总结: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人作出,这些人可以是组织的管理者、政府官员、法律机构的人员或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负责对行为或决策进行评估,并据此采取相应的纠正、惩罚或奖励措施。了解问责决定的执行者和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问责制度。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哪些处置
法律分析:问责决定或问责建议的适用客体分别是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员和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受管理权限的限制,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进行“问责”的表现方式主要为“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提出问责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中国***问责条例》问责对象是哪些
《中国***问责条例》抓住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这“两个关键”,指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三类组织”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大责任”,并明晰了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三个层次”,抓住了管党治党的关键。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中国***问责条例》提出三个方面的问责情形:
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必须追究责任。
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出现重大失误。“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方面面,必须全面推进。如果出现重大失误,理当问责。
在应对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既是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体现,也是对政治担当品质的考验。能力不足、缺乏担当,都是应当受到问责的。
今天关于“问责决定应当由什么作出”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