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公章吗(建筑公司,每个地区分公司都一个相应的带编号的法人章,这样的章与总公司的法人章在法律上一样吗?)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章。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业务范围一般定性为总公司联系业务,没有签订合同的权限,所以即使贵总公司签发授权书或证明,也是没有作用的,也是改变不了...
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一样吗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它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分公司有公章吗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章。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业务范围一般定性为总公司联系业务,没有签订合同的权限,所以即使贵总公司签发授权书或证明,也是没有作用的,也是改变不了其法律地位的。分公司刻制公章的要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并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刻、使用公章。
公章的作用如下: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2、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最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3、一般来说只要盖了公章,一切后果就要由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建筑公司,每个地区分公司都一个相应的带编号的法人章,这样的章与总公司的法人章在法律上一样吗?
主要看独立性问题,一般来说,母公司控股的包括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联营,合营,一般来讲子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的,而分机构是没有的,只是作为整个集团业务的分支,这是单独在财务报表披露的,在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子公司出现的重大责任问题是由子公司独立承担的,母公司只是经济利益的损失,而不是法律责任,分公司出现则是总公司负责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保险理赔分公司章能代替总公司章吗
不能。
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不盖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有公章么
有。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都是由总公司统一刻制的,并在公安机关备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对称,是指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注册下来有公章吗?
1.分公司注册下来有公章。依《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分公司有缔约能力 且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以需要有自己的业务公章。
2.如果分公司具备独立业务系统或者说需要独立核算很多账目,那么分公司必须具备公章,如果只是个附属产品,一般不需要,但是如果分公司工商登记和税务独立登记了,那就是必须要有了。
1.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公章的作用就是证明材料一样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分公司有缔约能力 且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以需要有自己的业务公章 但是只有具有法人代表的单位及部门,才能具备公章。一个公司总部与分公司的公章不能完全一致,如:总公司为XXX有限公司章、分公司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章。等等。如果不具备法人,分公司只是个代称,公司总部与分公司的公章是一样。
签合同盖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章?
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规定可得,分公司就好比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对外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签订合同,尽量加盖总公司的章。即便为了图省事,盖了分公司的章,也是可以的。只是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和承担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分公司公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经总公司授权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用本公司公章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分公司签的这份合同没有超过总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不能因为合同上没有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就可以判定为无效,因为分公司的经营权是相对自由的,而且也可以拥有公司独立的印章。
分公司公章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的公章来盖印,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的印章盖印,而且印章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可以承担起法人资格的代表,但同样也是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且其活动范围受到总公司的调配,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在总公司授予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可以自由经营。自由进行对外合作和签订合同。分公司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将总公司的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若是事事都需要向总公司报备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分公司签订了超出总公司规定范围的合同,则这类合同有可能沦为无效的商业合同,或者成为待定的商业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好了,关于“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一样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一样吗”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