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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是什么罪)

行为人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散布的...

接下来,我将针对什么是捏造事实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什么是捏造事实的话题。

什么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是什么罪)

什么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行为人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损害,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侵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本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人进行的行为。针对特定的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侵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本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损害某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本行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在认定本行为时,要注意和诽谤罪以及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诽谤他人,只有导致被侵害人自杀或者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才构成诽谤罪。民事性质的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诽谤行为,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行为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行为。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的,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2)诽谤行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还包括过失。另外,还要注意和侮辱行为的区分。两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诽谤行为必须是捏造的事实,而侮辱行为不是捏造的方式进行;诽谤行为只能用语言、文字进行,不能用暴力进行而侮辱行为可以使用暴力手段,也可以用语言、文字进行。

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是什么罪

损害他人名誉的,构成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诽谤行为针对的也必须是特定的人。 根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 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是什么罪

损害他人名誉的,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诽谤行为针对的也必须是特定的人。

诽谤罪如何正确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诬告陷害罪中的捏造事实要怎么理解?什么样的才是犯罪事实?

通俗点说:诬告陷害罪主观目的是意图让受害人受到刑事处罚,可观上需要以捏造事实等为手段,以虚假的证据证明致使被害人受到调查甚至刑罚

也就是说:第一,其主观必须是让被害人受到刑罚,或其捏造的事实足以让受害人受到刑罚

换过来说:比如捏造他人欠债,或其他有损他人声誉的问题,亦或者提供伪证导致受害人经济受损的,都不能认定本罪,本罪一定要是让受害人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第二,必须是捏造事实的方式

你要的应该是捏造的解释吧

按照刑法的解释细则,这里的捏造,首先是要有主观故意性--即主观上蓄意捏造

其次,就是必须要蓄意制造,即无中生有,或恶意制造局面

如:A为了获取正职宝座,购买毒品放在正职B的车内并蓄意陷害,则A就构成了蓄意捏造事实(真实案例)

反过来,如果A发现B的车内有几包白色粉末,于是打电话给警方报警说B私藏毒品,但最后发现白色粉末仅为某洗衣粉样品,则A虽然主观上意图陷害B,但客观上由于该白色粉末确实不容易被辨认,A所说的是实际存在的,则A不构成蓄意捏造

在刑法里,将错告等行为单独区分,要符合本罪必须符合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即如果主观故意,但客观事实是真实存在的,或主观上无故意,客观上也没有恶意捏造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

如果还不清楚,月长石可以举几个例子,除了上面符合本罪的行为,下面有几类不属于的范畴

错告:A某被杀死在家里,邻居B某回家时发现带血迹的C某慌慌张张的跑出来,后来发现A被杀,于是报警说C杀了A某,导致C某被调查并被判刑,若干年后,警方在另一起案件里发现了真正的凶手D某,而当时C某只是打算到A家盗窃而已,发现A死亡后惊慌失措而逃走。这里,A被杀是事实,B发现C也是事实,可观事实的存在是真实的,则即便B和C认识且有矛盾,有蓄意诬告的主观可能,但这种情况下,警方是有理由怀疑C某的,B的行为只能是错告。

案例2:某村A某失踪多日,家属B某向警方报案,并称和邻居家叔侄有矛盾,怀疑A被邻居家叔侄所害。而警方后来确实找到一具尸体,于是认定邻居叔侄是杀人凶手并最终定罪。但多年后,A某居然又出现了,原来A某和家里有矛盾,离家打工去了。这种情况下,B某的行为虽然导致邻居叔侄被定罪受罚,但A某的失踪是事实,B某不知情,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认为A某遇害,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构成诬告陷害

案例3:某学校接到上级文件,要选拔几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省里的活动并接受表彰,学生A某在年级里一直不如B某,这次选拔B某的可能性最大,A为了获取名额,偷偷将自己的200元放在B的书包里,然后报告说自己的钱被偷了,后来老师调查,发现B的书包里有200元,于是认定B偷了钱,导致B受到处罚而A顺利获选,对B的心理造成严重打击。但后来,学校经深入调查发现A捏造事实陷害B的行为。这里,A主观上是为了陷害B,客观上也采取了捏造事实的行为,但其行为不足以造成B被判刑或受到其他刑事处罚,所以A的行为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通俗的说:捏造事实的理解,就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他人行为,如果确实有事实存在,而因为主观判断错误导致的,就不能算是捏造

凭空捏造事实是什么罪

是指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虚假事实并传播,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凭空捏造事实的定义与危害

凭空捏造事实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通常表现为个人或团体出于某种目的,故意编造虚假事实,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这种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甚至影响到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同时,凭空捏造事实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凭空捏造事实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凭空捏造事实并传播的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或侵犯他人名誉权等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何防范和应对凭空捏造事实

为了防范和应对凭空捏造事实的行为,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其次,媒体和社交平台等传播渠道应加强自律,严格审核发布的信息,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此外,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加强监管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凭空捏造事实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综上所述:

凭空捏造事实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和应对凭空捏造事实的行为。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故意捏造事实是什么罪

看你故意捏造事实的目的是什么,比如损害他人名誉的,构成 诽谤罪 。构成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诽谤行为针对的也必须是特定的人。 《 刑法 》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 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没有证据乱说是什么罪

没有证据乱说是诽谤罪。

诽谤罪的定义,诽谤罪是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是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而且这些内容已经或足以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损害。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诽谤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判刑如下:

1、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4、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是指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等等。

综上所述,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故意捏造事实可定性什么罪?(恶意捏造事实怎么定罪)

一、故意捏造事实可定性什么罪?

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的捏造事实是会让他人的名誉和利益受到损失,一般造成后果严重的,那么是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对于诽谤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需要本人亲自向法院起诉才能获得法律受理。

什么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是什么罪)

好了,关于“什么是捏造事实”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什么是捏造事实”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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