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转院证明的问题(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转院证明怎么开?”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开转院证明的问题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凭证:
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一般转院流程
1、因本院不具备该技术和设备,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转院证明怎么开
一、转院证明怎么开
1、到当地医保处索取转诊申请单,然后到指定医院请医生写转诊证明(一般要二级医院以上的主任级医生填写申请单然后到医教科盖章手术后将出院证明、病历复印、发票原件、费用明细表(这些都是住院医院出具),及转诊证明和保险单据一起带到医保处报销。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条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二、转院证明社保报销多久才能到账
1、短时间内到账,报销结算时即时到账或几天内到账。带齐相关材料,到指点办理地点办理报销,报销费用当时直接给付现金或汇款至指定账号。现在很多地区的医保与医院实时结算,在入院前出示相关的参保资料报备,出院时就可以结算;
2、长时间到账,1-2周内,甚至1-2个月内。北京地区之前就是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账。通常一般在当月内完成结算。
没住院怎么开转诊证明
这种情况开转诊证明步骤如下:
1、首先,需要在当地的医院就诊,让医生诊断病情,并出具转诊意见。可以根据病情和就医需求,选择转诊到适合的上级医院。
2、其次,需要拿着医生的转诊意见,去医院的医保办办理转诊证明。一般来说,医保办会问转诊的原因,应该回答当地医院存在不能治疗的客观原因。
3、最后,需要在医保办打印出转诊证明,并让主治医生和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即可。
转诊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转诊证明的具体步骤如下:
1、到医院就诊:如果需要办理转诊证明,患者首先需要到当地的医院就诊,由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2、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如果医生认为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或科室进行治疗,会开具转诊证明。转诊证明一般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诊断、转诊目的地、转诊日期等内容。
3、准备相关材料:为了办理转诊证明,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就诊卡、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
4、到医院行政部门办理:患者需要到医院行政部门或医疗服务中心办理转诊证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向医院提供开具转诊证明的医生的相关信息,以便医院进行核对和审核。
5、领取转诊证明:在审核通过后,患者可以领取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病历和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原诊医生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包括疾病名称、病情描述、治疗方案等内容。
2、原诊医生转诊意见:需要提供原诊医生的转诊意见和建议,包括转诊原因、转诊医生的姓名和****等。
3、转诊医生的接诊意见:需要提供转诊医生的接诊意见和建议,包括治疗方案、药物处方、检查项目等内容。
4、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综上所述,患者也应该保留好转诊证明和相关的医疗记录,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现在开转院证明啊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一、转诊手续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二、门诊转诊手续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转院证明怎么开?”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