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能随便签吗(签三方协议的好处和坏处)
不能随便签。1、 就业协议书不要随便乱签,因为档案及户口的调动都是根据签定的就业协议派遣的,若以后落实工作单位后, 档案和户口等等手续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重新开就...
非常感谢大家对就业协议随便签的后果是什么问题集合的关注和提问。我会以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思路。
大学生就业协议能随便签吗
不能随便签。
1、 就业协议书不要随便乱签,因为档案及户口的调动都是根据签定的就业协议派遣的,若以后落实工作单位后, 档案和户口等等手续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重新开就业调整证明。
2、 毕业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会将你的档案及户口调离学校,派发地址就是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截止12月31日)需交往指定的派出所落户,没交往指定派出所的,意味着本毕业生为黑户, 在公安系统里没户籍备案。会给你带来很多问题。如:银行开户、信用卡申请、身份证补办、结婚登记、等等问题?
就业协议的意义: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终止后就没有就业协议了,无法再和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大学生就业季面临解约考验 多重阻力下难获新机会
签三方协议的好处和坏处
三方协议的好处是:
签三方协议的好处就是对应届毕业生会有一定工作上的保障,也会让学校在大学生就业率的统计上数量增加。一般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签订三方合同,也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接收单位,那么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不同的省份可以保持2-3年。
坏处:
随便签署三方协议也有可能对以后的考公或者考编的政审有所影响。如果学生迫于学校的催促,随便乱签、假签,在未来的公务员政审环节很可能会被发现造假行为,学生也会因此影响自己的未来。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对方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三方协议作用: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签了有什么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仅作为高校统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依据。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就业补贴对象有哪些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6、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受理初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就业协议是随便找个公司签的,毕业后又不在那工作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违约结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
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
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扩展资料《毕业生就业协议》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如果因《毕业生就业协议》产生纠纷,不仅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会打乱用人单位的用人计划。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法律风险:
1、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在校招聘中花费了一定的人力财力,毕业生的违约行为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与劳动者只能在培训服务、竞业限制方面约定违约金,如上所述因《毕业生就业协议》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劳动法。所以,可以对毕业生的违约行约定违约金。
2、明确解除协议的情形
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只能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鼓励合同达成,严格限制合同解除,所以要以法定条件来解除合同,证据要求很高,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合同的约定解除权。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中我们可以约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协议:
(1)在规定的报道时间不来报到的;
(2)在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3)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4)有伪造学习、实习、社会实践、社团任职等欺诈行为的;
(5)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的。
3、明确约定协议在报到后即失效
用人单位为了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在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时可能约定了一些待遇方面的内容,但在实际报道后发现毕业生的能力不匹配,需要改变待遇。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在报到后协议即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重新商定,最终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综上,在劳动关系建立前,因《毕业生就业协议》引起的纠纷不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要重视协议条款的约定,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违反就业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就业协议签订后,若学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学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交学校就业办备案。
有关解约或违约的手续完备后,学生可重新择业。学生在与新的用人单百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新用人单位的接受函以及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协议或违约手续的完备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学校向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方案变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就业协议书能不能随便签?
我国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这个规定,所以不签订《就业协议》并不会导致不利后果。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主要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往届毕业生如果入职单位了,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
好了,今天关于“就业协议随便签的后果是什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就业协议随便签的后果是什么”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