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表违法吗(消费者知假买假,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什么?)
法律分析:自己买假表不属于违法行为,这属于个人的意愿行为,但是卖假表是违法的行为,卖假表属于销售假冒商品,如果涉嫌的金额比较大,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涉嫌金额...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知假买假算不算是违法”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买假表违法吗
法律分析:自己买假表不属于违法行为,这属于个人的意愿行为,但是卖假表是违法的行为,卖假表属于销售假冒商品,如果涉嫌的金额比较大,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涉嫌金额5万元以上的,将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针对法律不禁止流通的商品而言,知假买假也不违法。如果多次故意针对十倍赔偿而买,且多次取得赔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消费者知假买假,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什么?
法律分析:收到保护。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介绍,个人“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单位“知假买假”,受“合同法”等法律保护,不能要求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西安一男子进超市专买过期食品然后索赔,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这种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而且判断是不是违法,应该是看这个人在买到假货之后一系列的举措。在买到假货后,我们应该根据正规合法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最终获得赔偿。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便是知假买假,那么这个人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对于买到假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消费者除了可以索要应有的损失之外,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售价10倍的赔偿金。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受到重视的一个问题,不过即便是这样,依然有很多类似的事情频频发生。相信大家应该也都遇到过吧,比方说吃面包提示出铁丝球,吃零食吃出虫子,苍蝇。消费者的基本安全健康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所以如果出现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严肃处理。
如果违反了食品法的相关规定,违法的经营者除了被没收那些生产食品的相关工具原料之外,还会处以相应的罚金,严重的则是会吊销许可证。有些人觉得知假买假对于经营者太不公平了,毕竟谁都有犯错的时候,但是我并不是这样认为的。既然作为经营者就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误,如果消费者误吃了过期的食物,身体受到损伤,即便是赔钱用得如何呢?身体受到的痛苦必须要自己承担。
所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面对食品安全问题都必须要严肃处理,只有这样,经营者们才能够更加认真仔细的来管理自己的商品。虽然说有些人确实是在知假买假,但是真正对峙的时候,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判断她们的最初目的,哪怕是一位职业的打假人又能如何呢?他们只是在利用法律来获取应有的赔偿。
知假买假的行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法的保护?
法律分析:不受保护。“知假买假”和消费过程中买到假商品有一定的区别。“知假买假”是基于利益等因素的驱动、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购买的索赔行为,王海等“打假英雄”“打假专业户”即是“知假买假”的典型代表。从司法实践看,对王海等“知假买假”行为,有的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有的法院认为,在明知商品是虚假商品的情况下购买以获取双倍赔偿,不属于合理行使权利,不应得到法律支持。对法院的判决,无论法学界还是在审判实践中,都存在不同认识。其中,“以补偿性赔偿为原则,惩罚性赔偿为例外”的赔偿机制颇让公众“心寒”。其实,作为一种专业的打假行为,纵然“知假买假”是不正当的消费行为,也是“瑕不掩瑜”。“公民应当合理地理解法律、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通过他人的违法行为获利。”很多商家及一些审判人员,习惯用道德标准来评价消费者,在他们看来,打假可以,但必须是免费的、义务的。倘若从中取利,则是动机不纯,违法悖理。其实,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正确理解“知假买假”的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应当放在相关的法律关系中考察。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立法目的,一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二是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而“知假买假”行为显然满足了“保护消费者,打击经济欺诈”这两点,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知假买假”的人也是消费者,他们不但为自己的生活消费需要在“打假”,也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消费需要“打假”。进而言之,《规定》第三条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社会需要的是正常的商业道德,这种正常的商业道德就是要使每一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维持它,而不是靠极少数人的自我奉献、自我牺牲以及高尚的纯洁的“动机”来维持。换句话说,既然厂家、商家可以“制假造假”、“知假卖假”,消费者怎么就不可以“知假买假”呢?所以,尽管“知假买假”行为的动机可能有点不“道德”,但是,“两利相衡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只要“知假买假”行为的目的是举报、监督和净化市场秩序,并不存在敲诈勒索,就应当给予支持,乃至鼓励。只有当假货销声匿迹,商品经济秩序井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无虞时,“知假买假”行为也就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知假买假法院是不支持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打假是一个免费的公益的。但是有些人利用打假来换取报酬,目的不真诚。当大家买到假东西的时候,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查,会还消费者一个合理的公道,但是禁止利用打假名义,索取不正规的报酬。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业打假人违法吗
违法。专业打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知假买假的顾客也属于消费者,明确“知假买假”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解释知假买假
最高法解释知假买假是:
1、关于是否支持“知假买假”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原告维权动机的认定。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坚持客观标准,均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有利于消弥争议、统一规则,为保护食品安全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人为牟取不当利益,利用上述规定,远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大量购买食品,通过扩大“一”、增加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达到高额索赔目的,导致有的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背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精神,也引发了是否应当支持“知假买假”的争议。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双方协商和解;
2、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行政机关申诉;
4、仲裁机构仲裁;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总之,最高法认为,“知假买假”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造假”、“售假”,源头在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消费者因食品、药品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好了,今天关于“知假买假算不算是违法”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知假买假算不算是违法”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