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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企业规模是什么划分的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我相信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现在,我将我的理解进行了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

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划分方法

(一)主要方法。

现行办法选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的规模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个体工商户参照该办法进行划分。

(二)行业范围。

现行办法适用的行业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应用领域。

相较于国家统计局2003 年制定的暂行办法,现行办法不仅设置了“微型企业”,使得层次划分更细致,而且行业范围更全面、指标选取更合理、阈值设置更符合当前实际。现行办法的出台,为按企业规模统计以及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全方面促进奠定了基础。

在实际判断企业单位的规模时,需注意两点:

1.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 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 指标条件的满足情况略有不同。其中: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综上所述:必须准确划分企业的规模类型,从而精准识别中小企业。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企业规模划分有哪些

法律主观: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以农、林、牧、渔业为例,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客观: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是指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一般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规模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范围的划型。

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对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为数600人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规模以上企业分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对此所有的主要统计指标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凯基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工业销售产值: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袭差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包括销售的成品价值和对外加工费收入二部分。不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依据盯禅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总公司为小型企业,但分支机构达到中型企业的标准,分支机构应依总公司模定企业规模,因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怎么划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按照企业人数、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等指标将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这几类,在统计时,出于方便经常把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合在一起进行统计和说明,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小微企业的这个习惯性叫法。

具体如下图:

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扩展资料

其实,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明确约定,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是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以及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百度百科-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用人单位规模怎么划分

法律分析:企业按规模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等,分类依据主要是企业人数和营业收入,以工业为例:(1)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 40 000万元以上的。

(2)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营业收人 2 000万元以上的。(3)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人 300万元及以上的。 (4)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300万 以下的。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 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 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好了,今天关于“企业规模是什么划分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企业规模是什么划分的”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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