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属于什么罪,怎样量刑(中国的法律强奸怎样定罪?)

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流氓罪怎么判刑”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属于什么罪,怎样量刑(中国的法律强奸怎样定罪?)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属于什么罪,怎样量刑

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

中国的法律强奸怎样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强奸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强奸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关于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

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的。

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对于一贯利用职权奸*妇女多人,情节恶劣的,可以流氓罪判处。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新中国最后的流氓犯,37年前因抢帽子被判死缓,如今现状如何?

如果说到死刑或者说无期徒刑,在大家的印象中当事人肯定是犯了杀人放火罪大恶极之事,否则的话也不可能判处这么严重的刑罚。不过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国当时社会正处于严打时期,时期判死刑的门槛也就相对低了很多。

在那个年代小偷小摸可能的会被判上个10年8年,严重的甚至会无期徒刑。倘若要是打架斗殴并致人伤重者,搞不好就是死刑了。尤其是强奸,在那个年代基本上就是被判死刑。而在经过严打以后社会上的犯罪率明显降低了很多,所以后来这个严打政策也就被逐渐放宽了。

在严打时期判刑的时候遵循一个?速审速判?的原则,因此也就造就了一些冤假错案,同样也存在一些案件存在宣判的时候不严谨的情况。

在1983年的时候北京有名小伙子叫做牛玉强,因为打架斗殴,后来打伤了人被北京当地的法院判处了死缓,不过由于表现积极改为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因为保外就医信息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他成为了?逃犯?,以至于他的服刑期限延伸到了2020年,那么现在牛玉强的现状又如何呢?

牛玉强在1965年出生于北京的一个普通的家庭,由于牛以前小时候比较爱玩,所以和院子里的其他小朋友关系都处得非常的好。

或许是因为缺乏父母的管教,导致牛玉强小时候的性格也相对顽皮,再加上院子里的小孩的父母都去企业上班,大家都缺乏教育,因此这些小孩子从小便有点?流里流气?的感觉,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之事。

在那个年代,小孩子之间的打架稀松平常,大家也不会在意,造成了这群小孩子长大之后开始有一点向?流氓?的方向发展。

根据现存的资料记载,关于牛玉强的犯罪行为记录一共有两条。

第1条是在1983年的时候,牛玉强和他的发小抢劫夺了路人的一顶帽子,并且引发了一场斗殴;第2起就是牛玉强组织了自己十几个朋友,组建成了一个菜刀队,而这个菜刀队统一戴上黑色面罩进行打架斗殴的行为,但是并没有说最终导致了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只是记载了这个菜刀队给当地的治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民怨极度深重。

因此牛玉强等人也就被抓了起来,当时这个菜刀队的***员在被抓获没多久就实行了枪决。牛玉强是属于骨干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判刑之后的牛玉强被送到新疆的一个监狱进行劳动改造,牛玉强在劳动期间非常的积极,听话老实,后来经过新疆法院进行审理被改判成了无期徒刑,1990年的时候又被改判有期徒刑18年,也就是到2008年的时候正式服刑期满。

由于在服刑期间每天的工作强度比较大,生活条件又比较差,再加上新疆的天气气候比较恶劣,导致牛玉强犯上了严重的肺病,在1990年10月份的时候变成了情况比较恶劣的肺结核,在监狱内经过治疗无效之后,其父亲也就将其保外就医了。

第2年的时候,经过数月的治疗牛玉强的情况有所好转,不过病情仍然没有彻底的控制住,经过监狱方面专家的评定之后做出了外保就医时间延续一年的决定。

不过在外保就医的时效结束之后,监狱方面并没有发出让他继续去服刑的命令,而当地的派出所也没有接到让他继续回到新疆监狱的任何通告,所以牛玉强也就持续留在家中,两年后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之下,他也就认识自己后来的妻子刘某。

两个人在1997年的夏天举行了婚礼,后来两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在此期间,虽然牛玉强没有收到来自于新疆监狱召回的命令,但是他仍然按照外保就医时的要求,每个月到当地的派出所做思想汇报。

本来在牛玉强的乡亲们都以为牛玉强不用再回监狱的时候,监狱方面却在2004年突然派人来到了牛玉强的家中,并且要求将他带走,具体的理由就是因为牛玉强是一个逃犯。

因为在牛玉强的取保就医时间到期之后,牛玉强并没有主动返回到监狱,于是监狱方面在1999年和2000年的时候发布了全国通缉令,只不过牛玉强所生活的片区民警没有注意到这个通缉令。

按照相关规定来说,牛玉强属于典型的逃犯。监狱方面在了解牛玉强的在家表现情况以及他没有收到通知的来龙去脉之后,对于牛玉强的态度也有所缓和。而牛玉强的妻子得知这个消息宛如晴天霹雳,毕竟一个家庭之中失去了男人这个顶梁柱会很难维持下去。

而狱警方面在牛玉强的老家做了社会调查之后,得知牛玉强在家的这么些年一直老实本分,邻居们对他的评价也不错,包括当地的警方对他的评价也非常的高,所以狱警方面当天也就没有将牛玉强带走,而是告诉他在家再收拾一下东西,明天跟着他们回监狱。

当时狱警也表示会将真实情况如实的报告给新疆监狱方面,并且告诉牛玉强的家人,若是不出意外的话,牛玉强到2008年就可以出来了。但是在2004年年底的时候,新疆监狱方面发出的通告牛玉强的刑期要延长到2020年的2月份。

这样的一个通告被曝光之后,牛玉强的事件迅速成为了社会上一个热点?因为牛玉强是在1983年的时候被判的刑,当时判刑的名头是流氓罪。但是我国却在1997年7月份的时候取消了流氓罪这个罪名,因此当时牛玉强相当于在为一个已经被取消的罪名服刑。

当时社会各界针对此事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很多人认为牛玉强的服刑期限应该适当的减刑,但最后法院宣判牛玉强服刑到2020年2月份结束。所以说牛玉祥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按标准来说应该已经出出狱和家人团聚的。

而在今年2月份牛玉强出狱的时候,或许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媒体上也就没有过多有关于他的消息。而且牛玉强的邻居也表示,在牛玉强二次进入监狱之前,他已经变得非常的老实本分,不想出名,或许选择低调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什么是流氓罪

这个是旧刑法的罪名哦!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就取消了哦。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也行:流氓罪是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流氓罪的主观特征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他犯罪动机一般来说,不是基于某个人的利益冲突,也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道德,通过粗野下流无耻的破坏公共秩序的滋扰活动,寻求精神刺激或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这种主观特征是流氓罪和本质特征的重要表现,也是正确区分流氓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流氓罪能判死刑吗?拜托各位大神

流氓罪是我国建国初期定性的罪名,现在已经取消一二十年了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应拘留罚款管制,更严重者可以判死刑。虽然取消了,但是很多内容成了其他法律的补充内容,比如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等,要是出了人命,那麽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死刑!

八十年代打击流氓罪到底有多严格?如果犯罪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八十年代打击流氓罪到底有多严格?如果犯罪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因80年代社会混乱,有些人无视法律,党中央做出决定,严打一切反罪分子,让新社会纯洁发展。

流氓罪到底是什么?流氓,在《汉语大词典》里的解释是这样说的:一是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泼等行为。流氓罪诞生于1979年的刑法条款中,其释义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中设定的罪名。

1983年,整个社会开始贯彻进行“三严”政策,即所谓的从严从重从快,针对的对象就是所有罪犯。意思就是说,面对任何不法行为,一定要从重处罚,以此来荡清社会风气,在当时那个民风朴素的时代,最严重的罪行就是流氓罪和杀人罪,杀人是重罪,直至如今也是被法律认可的,然而学过法律的人或许就能发现,流氓罪已经很早就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

那时候的警察一个人只要喊一声“我是警察!”正在打架的小流氓马上体止争斗,乖乖的跟随警察去派出所。据说经常看到一个警察骑着自行车押着一群流氓到公安局,没有一个人敢于反抗的!在那个年代,尤其是1983年,流氓是被“严打”的对象。这个量刑对于流氓强奸犯来说,可能是重了点,但对于制售假药、拐卖儿童以及贪污犯来说,最好能够延续,这帮孙子家伙就该直接枪毙。

迟志强是怎么犯罪的

1、迟志强犯的什么罪?当年犯的“流氓罪”,判刑四年。

2、迟志强犯罪原因:其实主要是因为被人举报,说迟志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因素,正好碰上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好撞在枪口上,放现在很多舞会或聚会是正常不过的了,但是处于风口浪尖的1983年严打运动,是导致迟志强出事的主要原因。迟志强是被谁告进去的?被南京市检察机关以“流氓罪”批准逮捕,监禁4年。

3、1983年10月迟志强在拍摄**时被拘捕,当时的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长春**厂内部处理。而到了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

4、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戏。刘晓庆问他:你能帮我安排几辆车吗?送我的亲戚去火车站。迟志强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没想到却给自己的“牢狱之灾”埋下了导火索。

什么叫猥亵罪,猥亵罪怎么判刑?

关于猥亵罪的法律规定,那首先要了解猥亵这么种行为。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但刑法构成猥亵罪,只能是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是不构成犯罪的,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行为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行为的,可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属于什么罪,怎样量刑(中国的法律强奸怎样定罪?)

好了,关于“流氓罪怎么判刑”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流氓罪怎么判刑”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