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仅靠推论定罪叫什么)
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从三个方面来看:从目的来看,1、诬告陷害罪目的在于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2、侮...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诬陷罪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从三个方面来看:
从目的来看,
1、诬告陷害罪目的在于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
2、侮辱罪目的在于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3、诽谤罪目的在于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4、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人员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从客体要见来看,
1、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诽谤罪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3、报复陷害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从客观要件来看,
1、诬告陷害罪必须是捏造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2、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侮辱(暴力或非暴力,主要是揭露隐私或肉体虐待或强制行动)特定的人并且必须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3、诽谤罪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有导向性即可)进行的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和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4、报复陷害罪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扩展资料:
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的概念:
1,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4,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百度百科-诬告陷害罪
百度百科-侮辱罪
百度百科-诽谤罪
百度百科-报复陷害罪
仅靠推论定罪叫什么
诬陷罪。
定罪是以犯罪构成为根据的,因而定罪是一个罪体与罪责相结合的过程。定罪原则,就是定罪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这里的主观与客观是指对犯罪的评判标准。主观,指主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主观主义。客观,指客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客观主义。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指在犯罪评价上采取主观与客观的双重标准。
定罪主观主观是指对犯罪的主观评价,即对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考察。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主观恶性集中体现在责任这个概念上。责任意味着行为人在具有责任能力和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具有谴责可能性。因此,责任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一个主观恶性的问题。在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中,主观恶性集中体现在犯意这个概念上。对犯罪要求有犯意,在英美刑法的以下原则中得以体现:“没有犯罪意图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在英美刑法中,检验犯意具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客观标准是指对每个案件的事实都要考察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在当时被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标准。如果事实查明被告人的行为没有像一个遵从道德准则的人所应当实施的行为那样,这就证实他有犯罪意图。尽管采用公认的道德准则作为认定犯罪意图的标准实际上意味着法院客观地评价被告人的行为,然而,在相当程度上必须考虑被告人真实的心理活动,这就出现了主观标准。因此,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在定罪时都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此作为定罪的主观根据。
在古代陷害举人判什么罪?
首先要明确的是,陷害本身就是一种罪。叫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不论是陷害任何人,原本都是法律所不能姑息的。
举人,为一种士人的身份,等级在“生员”之上。举人有时也被称为乡进士。雅称为“孝廉”,俗称“老爷”。举人登科即可授官。举人有当官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当官。因此,举人算是有了做官的“正途出身”。
在古代,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例:甲诬告乙杀人,乙被判处死刑,后查明乙并非罪犯,即处甲死刑。陷害诬告举人,罪过比陷害普通人更重,因为这有可能导致举人丧失进入仕途当官的资格。
构陷和诬陷的区别是什么
一、构陷和诬陷的区别是什么
1、构陷和诬陷的区别如下:
(1)表达意思不同。构陷设设计陷人于罪;计陷害;诬陷诬告陷害;
(2)引证不同;
(3)在我国法律中只有诬告陷害罪,并没有诬陷罪,还有就是诽谤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二、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如下: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诬告陷害罪和诬陷罪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刑法中只有诬告陷害罪,并没有诬陷罪,还有就是诽谤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诬告陷害罪的法律特征:
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诬陷是什么意思
诬陷是什么意思 捏造罪状以陷害他人。
诬陷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为伪造事实,以言语冤枉好人,加以陷害他们的名誉;或是刻意假造罪状加以陷害他人。不过无意识行为则称之误解(诬赖)他人。
意思为诬陷、中伤的词语有哪些? 冤枉
yuān wng
[释义]
①(动)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被加上不应有的罪名。你~他了;他没错。(作谓语)
②(动)使无罪者有罪。
③(形)不值得;吃亏。这钱花得~。(作状语)
[构成] 并列式:冤+枉
诬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请参考: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055110/xs/2/212
诬陷算不算犯法, 诽谤是违法犯罪的。但是一家人,内部的事说到底就是人民内部矛盾,闹到外面让人笑话,让你受委屈了。让你爷爷当着全家给你道歉!赔偿你一些精神和名誉损失费。为你的 *** 意识点赞。
法律,诽谤罪,诬陷罪的内容是什么? 诽谤罪一、概念及其构成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二、认定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
诬陷和诬蔑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用诬陷,什么时候用诬蔑? 诬陷与污蔑的畅思大致上是通用的,都是指捏造事实毁谤人,但是诬陷主要是陷害的意思,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诬蔑主要是针对名誉。
诬陷的有关法律 你好!
刑法中叫诬陷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民法中叫侵害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今天关于“诬陷罪的概念是什么”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诬陷罪的概念是什么”,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