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是什么意思(农业家庭户口什么意思)
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起,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按照城镇化的设计,到2020年中国野正信将有1亿...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农村户口是什么意思啊?”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农业户口是什么意思
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起,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按照城镇化的设计,到2020年中国野正信将有1亿人口从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则是指不自己种地从事其他劳动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清搜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颂轮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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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家庭户口什么意思
是指在中国户籍制度中,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类型后,农村居民的户口类型。
一、农业家庭户口的定义与特点
农业家庭户口,顾名思义,是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紧密相关的户口类型。在我国,农村居民的户口主要被划分为农业户口,这与城镇居民的非农业户口形成鲜明对比。农业家庭户口的持有者通常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农业家庭户口的权益与责任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业家庭户口的持有者享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权益,包括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享有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同时,他们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遵守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等。
三、农业家庭户口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业家庭户口持有者的重要权益之一。他们可以通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依法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是稳定的,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农业家庭户口的变更与迁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农业家庭户口的变更和迁移也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农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将户口迁移到城市或其他地区,享受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同时,一些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综上所述:
农业家庭户口是中国户籍制度中农村居民的户口类型,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联,享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权益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家庭户口的持有者可以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户口的变更和迁移。随着城乡发展和社会变革,农业家庭户口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规定: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业家庭户口是什么意思
农业家庭户口指的是农村户口。?
农村户口是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以前有很多的农业和非农业的混合户,比如爸爸是农业户口,下面的几个孩子也都是农业户口,那么这个户口就是农业家庭户口了。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农业家庭户口和居民家庭户口的区别:
1、性质不同。居民户口即城镇户口。也叫非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业生产没有田地分配,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而农村户口即是农业户口,包括渔民牧民等从事农渔牧业生产,有田地分配。
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政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
3、事故赔偿不一样。城市户口按照城市人均收入来赔偿,农村户口则按农村人均收入赔偿。
常住户口在农村是什么意思
常住户口在农村是
1、可以理解为是不是农村户口
2、也可以理解为你的户口是农村,但是是不是常住在你的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户口登记的方式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法律依据
《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对“常住户口待定”人员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民“常住户口待定”范围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或复员、转业退伍证件,出生证明或其他入户证明,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等证件,较长时间未能登记常住户口的;
二是公民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已被注销,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失去土地、住房等生活基础,既不能回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又不能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
按照《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应该申领临时身份证。各级公安机关在制发临时身份证时,应该严格掌握“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的范围。对离开常住户口的所在地,去异地长期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生活基础不在现居住地的人员,不应视为“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如果其户口已被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予恢复,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领居民身份证。
还应说明,“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申领临时身份证与登记常住户口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该向群众宣传解释清楚,避免产生误解和混乱。已经领取临时身份证的“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其常住户口问题,仍应按照现行有关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办理。
好了,今天关于“农村户口是什么意思啊?”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农村户口是什么意思啊?”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