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支教回来后有什么政策(请问免费师范生到边远地方,贫困地方支教,都可以到哪些地方!如果去了待遇如何,还能不能够回来?)
1、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西部支教回来后有什么政策
1、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西部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扩展资料:
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条款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疾病门诊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出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生活津贴保险、急性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保额从1.8万元到120万元不等。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百度百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请问免费师范生到边远地方,贫困地方支教,都可以到哪些地方!如果去了待遇如何,还能不能够回来?
你好,支教有分短期支教和长期支教的,最短的支教时间也需要一个月时间的。一般支教地点在中西部地区比较多,四川、云南、贵州、西藏、西部偏多,支教一般都是无偿的比较多,但是也有些学校会给与一些生活补助,吃住一般都是学校免费提供的。大学生支教的话可以参加“大学生西部支教计划”。西部大学生办计划的相关政策的的,待遇之类的都有说明的,百度 CTA中华支教,有相关支教百科说明这方面的内容。。
支教是指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 1-2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支教-简介 :
(1)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个计划是03年开始的,当时自己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去支教的。
根据政策规定,2007年被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录取的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支教协议。比如陕西师范大学就出台配套政策:2007年的师范专业新生在享受免费的同时,有义务到国家约定的西部农村中小学任教3年。学生支教期间,可通过寒暑假回学校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期间便可拿到硕士文凭,也可在支教结束后继续深造;支教结束后,国家会提供专场招聘会,让毕业生选择自己的去向;另外,国家还考虑到了毕业生支教时的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也会陆续有相应的政策出台。
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是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二.是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是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四.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五.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六.是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七.是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八.是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另外,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新增部分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2)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有本省组织的志愿者支教活动,其实就是各个省仿照团中央的西部计划而在本省实施的。现在黑龙江和吉林好像都有,一般这样的信息在本省团省委的网页上都有,可以看下。
(3)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研究生支教团活动,一般是支教回来后就读研,这个得向自己系院咨询。
(4)如果是在职的,可以参加团中央的“扶贫接力计划”一般是服务半年至两年,这个我不太了解,可以向团中央咨询下。
(5)如果自己有一定的条件,也可以自己找个西部的贫困学校来去实现支教。
通常参加有组织的计划是要报名审核的,例如西部计划,然后通过体检和培训后上岗,西部计划的项目办设在每个高校的团委。
个人意见哈,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的
对于师范大学生支教一年,国家可有什么政策补助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学生支教的优惠政策如下: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支教都能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大学生支教是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毕业前的实习时间,或者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直接参加国家支持贫困山区教育计划,到贫困地区的支援教育的行为。
1、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讲,在支教回来后,只要自己能力和表现超出学校预期,大学生会有被保研的机会。学生想要留在学校继续学习的话,有支教经历的学生会有保研的机会,被保研的几率会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优秀程度进行增加。
2、对于大学生来讲,支教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新的开始,选择支教的大学生,在各种行业中,都能得到较好的待遇。“支教”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复杂,学生想要体验生活并改变自身的素养,可以选择支教,这种经历是进入社会之后不能体会的。
3.大学生支教可以写在自己的履历上,用人单位都会看出该学生是吃苦耐劳的,愿意奉献的,这次经历也是将自己的美好品质传递出来的好时机。
“好儿女志在四方,有志者奋斗无悔,”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奔赴西部地区,扎根基层教书育人,写下了充满激情和奋斗的人生篇章,为广袤的土地带去无尽的生命力,为偏远地区的百姓带去希望。
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2007年被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录取的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支教协议。比如陕西师范大学就出台配套政策:2007年的师范专业新生在享受免费的同时,有义务到国家约定的西部农村中小学任教3年。学生支教期间,可通过寒暑假回学校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期间便可拿到硕士文凭,也可在支教结束后继续深造;支教结束后,国家会提供专场招聘会,让毕业生选择自己的去向;另外,国家还考虑到了毕业生支教时的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也会陆续有相应的政策出台。
享受政策
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是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二.是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支边人回来有什么待遇
大学生支教回来的待遇有哪些? 1、国家政策会给予支教学生相应的“优待”,例如:就业问题、免费体检问题、免费提供宿舍问题等等。学生在毕业之后,就会出现各种就业问题,若是有支教经历,国家会根据学生的选择和情况,进行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2、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讲,在支教回来后,只要自己能力和表现超出学校预期,大学生会有被保研的机会。学生想要留在学校继续学习的话,有支教经历的学生会有保研的机会,被保研的几率会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优秀程度进行增加。 3、对于大学生来讲,支教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新的开始,选择支教的大学生,在各种行业中,都能得到较好的待遇。“支教”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复杂,学生想要体验生活并改变自身的素养,可以选择支教,这种经历是进入社会之后不能体会的。 大学生支教回来的待遇有许多,在选择支教的时候,学生不必考虑那么多,愿意通过时间和学习去改变自己,才是现在大学生应该做的事情。 成功没有途径,不要相信任何好运气,任何好的待遇都是在自己付出努力之后,才能得到。好了,今天关于“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