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现行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在分配时,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差距悬殊,体现公平正义,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体现公平正义。现行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什么是分配,什么叫分配原则”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现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现行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在分配时,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差距悬殊,体现公平正义,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体现公平正义。
现行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决定的。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质上反映出劳动、管理、资本、技术、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都按贡献参与了收益分配。
按劳分配,即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扩展资料: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在公有制内部人们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从而使消费品能够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分配。
2、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发展,不会像原始社会那样实行平均分配,但也没有达到共产主义那样高的程度,产品尚未极大丰富,消费品还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还不能实行按需分配,只有实行按劳分配。
3、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旧的社会成分上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同时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这些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承认劳动的差别,把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百度百科-分配制度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采取原按劳分配原则。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必须实行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
问题一: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 中国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
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只
能以劳动为尺度,而不能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年龄、性别、种族、政治条
件以及其它任何标准为尺度。(二)每个劳动者所应分得的消费品数量,取
决于他们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
获得等量报酬,不劳动者不得食。衡量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因素包括劳动时
间的长短、劳动强度的大小、劳动的熟练程度、劳动的复杂程度等。(三)随
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劳动者能够分配到的消费品也将逐
步增加。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
则有其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了
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人民成了生产过程的主人,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
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国家或集体所有,才有可能按照有利于劳动人民的原
则进行分配。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原则得以产生和发挥作用
的首要的和决定性的经济前提。同时,分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由生
产力水平决定的产品数量。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虽然为生产力
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生产力水平还
不足以使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起来,因而还没有条件实行按需分配;由于
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旧社会遗留下来在三大差别也不可能很快消失;劳动
还未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对大多数人来讲还是“谋生的手段”。在这种
情况下,只有实行按劳分配,才能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资料需
要得到满足,并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所
特有的经济规律,它也是中国所遵循和实行的分配原则。这个规律表明,
在劳动和报酬之间发生必然的联系,要求等量劳动必须获得等量报酬。
问题二:如何理解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了解为什么,应该搞清楚以下问题. 一:按劳分配的含义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劳动报酬. 首先,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得消费品的条件.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动不得食. 其次,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而不是社会全部产品,是社会总产品中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所剩余的部分.按劳分配不是把劳动者创造的全部财富全部都用于分配,而是在扣除保证社会和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资金的物资后,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个人消费品. 社会总产品-(社会生产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用于分配的个人消费品部分.社会生产基金(补偿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追加;应付不测事故的后备保险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社会管理费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如学校、医院所需的费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 再次,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的特点 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由于他预计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消亡了,价值、价格、货币等范畴和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后,不再是获得货币工资,而是领得一种劳动证券,上面载明他提供了多少小时的劳动(社会扣除的部分已除外),凭这种劳动证券从社会储备中领取含有相同劳动量的个人消费品.而且,根据马克思的设想,由于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占有,按劳分配也是按照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实行.作为分配标准的劳动尺度,是根据平均的劳动技能、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计量的. 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和特点,同马克思当初设想的有很大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这就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实现具有以下特点: 1.按劳分配是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的.马克思预言的按劳分配是采取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但事实上,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实行市场调节,因而价值、价格、货币、买卖、市场等范畴和关系会同时存在.每个社会成员向社会提供劳动后,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获得货币工资,再用货币从市场上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2.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企业范围内实行的.由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实现全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存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存在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并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因而不可能实行全社会统一的按劳分配标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连全行业统一的劳动报酬标准也被打破了,即使同一行业的不同国有企业,由于各自的经济效益不同,工资、奖金与各企业的效益挂钩,因而企业间的劳动报酬便有差别,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按劳分配原则,只能在各个企业内部实行.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劳动者本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还取决于(而且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 3.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受到市场机制和货币工资形式的制约.一方面,市场机制制约着按劳分配的水平.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不同,经济收入不同,按劳分配的水平会有明显的差别.另一方面,货币工资形式也制约着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劳动者用货币工资购买消费品的过......>>
问题三:社会主义平均分配是分配原则之一对吗 平等≠平均,因为多劳多得
问题四: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谁提出的 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问题五:现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第一、按经济要素的供需紧缺程度分配;高需求低供给则价格高。目前的资本所有者所得到的回报基本上都远高于普通劳力,普通劳力还常受到压价。第二、按各个家庭祖宗或者父辈在 *** 中及企业中的关系分配,你家关系硬,进 *** 单位,国有垄断企业的机会远超过一般人,即使是个草包某种程度上也是有可能的,这是现实。而 *** 机关某种程度上也是某种垄断机构,但它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所得到的公共服务远远低于所支付的税收,甚至官员还要以那种当爷般爱鸟不鸟的态度,可以说他们拿到了垄断利润而且还要作威作福
问题六:为什么说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是忽悠。实际上是“按权分配”,那些贪官也没劳动,也没干什么有益的事情,家里就放着上吨的钞票,包养十几个女人,权力越大,霸占的越多。
问题七:怎样理解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了解为什么,应该搞清楚以下问题. 一:按劳分配的含义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劳动报酬. 首先,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得消费品的条件.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动不得食. 其次,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而不是社会全部产品,是社会总产品中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所剩余的部分.按劳分配不是把劳动者创造的全部财富全部都用于分配,而是在扣除保证社会和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资金的物资后,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个人消费品. 社会总产品-(社会生产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用于分配的个人消费品部分.社会生产基金(补偿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追加;应付不测事故的后备保险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社会管理费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如学校、医院所需的费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 再次,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问题八: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吗? 是主要的分配制度。要看你是什么社会主义。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 旨在回答:分配的涵义,何种财务状况方能分配,由谁来决定是否分配。第一个问题,关系股东权益的变现与小股东权益的保障。第二个问题,关系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冲突与平衡。第三个问题,关系分配决议的决定权谁来掌控。企业的利润分配,要正确处理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这两者的关系,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企业除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外,可适当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积累, 这部分未分配利润仍归企业所有者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是分配
第一种意思指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东西,比如说:宿舍、劳动成果。
第二种意思是指安排;分派;比如说:服从组织~|合理~劳动力。
第三种是指经济学上指把生产资料分给生产单位或把消费资料分给消费者。
分配的方式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分配制度上的基本原则是
法律分析: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采取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通俗点说劳动者的薪金收入属于初次分配,不管区的收入的性质,国有还是私有都一样;国家参与的分配是再分配
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所谓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即劳动者得到工资,货币资本得到利润、利息,人力资本(表现为技术、管理、信息等)得到报酬(利润),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十七大报告之所以再次强调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是针对我国目前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现象而言的。虽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初次分配仍然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
好了,关于“什么是分配,什么叫分配原则”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什么是分配,什么叫分配原则”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