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录口供是不是意味着已经立案了? 一般多长时间结案?有最长时间限制吗?(录口供是不是就立案了)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附合立案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录口供是不是代表立案了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派出所录口供是不是意味着已经立案了? 一般多长时间结案?有最长时间限制吗?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附合立案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于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扩展资料:
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七种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如果他能如实供诉,就能够交待出案件的全部事实情节,从而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的最真切的证据;
即使案件不是被告人所为,他也比其他人更清楚,能够更充分地陈述出与自已无关的理由。因此,真实的口供,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可能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事实证明,经过调查核实符合案件客观情况的口供能使在侦察案件迅速突出。
从这一角度看,口供所具有的作用的确独特,不可替代。这也是口供在侦查阶段一向被重视的原因。
参考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政府法制网
录口供是不是就立案了
录口供不一定是就立案了。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才决定是否进行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派出所录口供是立案了吗
派出所录口供不是立案,立案的相关规定如下:
1、在派出所录了口供不算立案;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只是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与受理的区别如下:
1、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2、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警队录口供是不是就立案了
刑警队录口供不一定就立案。
刑警队录取口供主要用于收集信息和证据。笔录能让警方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可能包含证人、嫌疑人或目击者的身份信息和陈述。立案是公安机关基于证据和情况,正式开始法律程序的行为。即使进行了笔录,案件也不一定会进入立案阶段,这取决于案件的严重性和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
刑警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侦查刑事案件:刑警队主要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如盗窃、抢劫、诈骗、杀人、绑架等;
2、收集和分析犯罪信息:刑警队需要收集犯罪线索,对犯罪信息进行分析,以便追踪犯罪嫌疑人;
3、进行现场勘查:刑警队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搜集物证和生物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
4、执行逮捕和拘留:刑警队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和拘留措施;
5、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刑警队除了侦破案件外,还负责预防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尽管刑警队通过录取口供来收集信息和证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次笔录都会导致立案,因为是否立案取决于案件的严重性和已掌握证据的充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在警察局录口供是不是等于立案
在警察局录口供不是等于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关于在警察局录口供是不是等于立案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在警察局录口供是不是等于立案
1、在警察局录口供不是等于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公安局录口供注意什么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 2、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好了,今天关于“录口供是不是代表立案了”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录口供是不是代表立案了”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