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有什么区别)
单独二孩政策是从2013年开始的。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单独二孩政策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单独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单独二孩政策是从2013年开始的。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的区别:“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二胎”,民间的通俗说法,实际上计生委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那么就不属于单独二孩。普遍二孩政策的意思是:一对夫妇可以拥有2个孩子。全面二孩是指所有的夫妻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才可以,单独二孩是一孩化后期的调整政策,全面二孩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直至以后会取消计划生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全面放开单独两孩政策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为人口的均衡发展作铺垫,使我国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合理,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是以改变长期以来的思维定式,注重人文关怀和人性关怀
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应该是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进展顺利,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单独二孩政策是什么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1背景介绍
‘单独二孩政策’至迟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关于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翟振武教授所带领的团队制定的分省份放开的“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孩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孩”政策。
翟振武曾在2011年4月26日应邀在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讲解人口问题。翟的这一方案,曾得到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国务院。
之前,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孩”(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2方案实施
关于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占主流意见包括“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3条件标准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你们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3]
4政策解读
2014年1月19日,记者从两会现场专访了青海省卫计委主任张进京,张进京告诉记者:“单独二胎”政策不等于“单独二孩”政策,目前,仍有许多群众对这两者的概念仍然混淆不清,认为“单独二胎”和“单独二孩”并无差异,其实不然。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么该家庭就不能再享受单独二孩政策,更不能再生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可以享受单独二孩政策。“二孩”,顾名思义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5专家观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政策是影响中国人口变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不仅在宏观上左右人口的变化发展趋势,而且在微观上影响涉及亿万家庭的生活和生育行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死亡率快速下降,而出生率维持在高水平上(平均每个妇女生育6至7个孩子),中国的人口增长率骤然提高。在6亿人口的基数上,60年代中国每年平均出生人数高达2700万人,每年净增长人数达到2300万人以上,人口增长率高达2.5%。7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初衷就是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经过30多年的计划生育,中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增长率已经降到0.5%以下。在13亿人的基数上,每年出生人口1600万,净增加人数650万左右,平均每个妇女生育的孩子数降到了1.5至1.6个的水平。30多年来,计划生育累计少生了4亿多人,极大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人口素质的提高。
同时也应看到,今天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生育率持续低于更替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劳动力长期供给呈现短缺趋势,出生性别比失衡,这些导致家庭养老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所降低。为了适应已经变化了的人口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需要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完善和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是过去十几年以来对计划生育政策重大的、战略性的调整。政策实施后,虽然出生人数和人口总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5年内每年新增出生人数约为一两百万),但都在可控可承受范围内,不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产生大的震荡和冲击。“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一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老龄化程度(约降低3个百分点)和推迟老龄化进程,为中国应对老龄化挑战赢得更多的时间和胜算;二是能够改善劳动力老化的结构,改善未来劳动力数量供给平衡;三是改善家庭的结构,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顺应了群众的生育意愿。
还有人认为,应该立即全面放开二胎(孩)生育。从长期看,允许每一对夫妇都生育两个孩子,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也能更大程度上缓解老龄化过程、改善人口结构。但是,政策的模拟和预测表明,如果立即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接近1.5亿独生子女家庭会被纳入政策范围,在现有的人口结构和生育意愿等条件下,未来人口总量会突破15亿,并且在政策施行后短期内会形成出生人数的高峰,年出生人数突破3000万,甚至超过3500万人。
综合全面地考量,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不利于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相对而言,“单独二孩”政策更加平稳、渐进、可控。但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也要有清醒认识。“单独二孩”政策能缓解老龄化程度和过程,但无法改变中国老龄化的趋势。应对老龄化根本之策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同样道理,“单独二孩”政策能缓解未来劳动力供应短缺的局面,但未来劳动力数量的缩减是长期的趋势。应对劳动力数量下降的根本措施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再回到多生孩子的时代。
如何解读中国政府将实行“单独二孩”政策?
首先,提高生育率是中国政府的一个长期目标,因为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可能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政府一直在探索不同的政策手段来鼓励生育,包括减少生育限制、提高生育津贴和婴儿福利等。
其次,免费读高中可能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政策,尤其是对那些热衷于教育和家庭价值观的年轻人。但是,是否足够吸引他们在决定生育时优先考虑第三个孩子仍需观察,并且也需要考虑人们会受到多种影响因素的影响,非单一因素决定的结果。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只是生育率的一个因素,它需要结合其他政策和措施来实现更全面的管理。此外,可能还需要关注潜在的财政负担和公共服务压力等挑战,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历史和现实文脉,以及决策的理性和公正性来制定相关政策。而人们则需要在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层面上,做出符合自身利益和社会各方面需求的理性决策。
北京市单独二胎政策有什么规定是什么
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北京市户籍的,向北京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四、办理北京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 户籍所在地 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好了,今天关于“单独二孩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单独二孩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