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新规解读,央妈兼顾稳健、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几点思考:关于第三方支付新规)
虽然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过了意见征求的期限,但林林总总的议论依然没有归于沉寂。这其中,怪央妈对第三方...
虽然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过了意见征求的期限,但林林总总的议论依然没有归于沉寂。这其中,怪央妈对第三方支付监管太狠心、太无情的抱怨音量不小,还有一些围观的网民则对5000元的支付限额耿耿于怀,嗔怪此举会伤害网购便利。
实际上,不是央妈无情,而是对于野蛮生长的非银互联网支付业务而言,有效监管已刻不容缓。对于山雨欲来般大量积聚的第三方支付风险而言,客户权益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央妈此举道是无情却有情。
先来说说这些年来央妈为规范支付那点事儿操了多少心吧。眼下这个《征求意见稿》不是央妈第一次,估计也不是最后一次对第三方支付立规监管。这一回根据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和业务职能不断扩张、日益庞杂的态势,在前期反复修订的基础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征民意,一则体现了对支付业务监管的政策态度连续性,二则体现了根据变化的情况不断改善监管的务实态度,三则体现了其对加强支付机构业务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良苦用心。
不得不承认,央妈这回一下子就牵住了牛鼻子。安全,一定一定是支付业务的第一核心。而要实现安全,有时就不得不让各类机构各司其职,泾渭分明,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本次非银支付新规针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支付账户余额的资金属性、支付账户的功能与限额、客户支付指令验证、交易和信息安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让通道的归通道,银行的归银行。
说句公道话,这几年非银支付服务的确是很快捷、很便民,但他们早就不满足于支付通道业务,把触角伸向了隐性的资金账户服务,从事着类银行、类银联,甚至类证券等业务。很多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开设虚拟账户,吸收众多客户的资金,再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于是乎它就成了一个吸收存款的机构。
然而,干着银行的事儿,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却大多不如银行完善,客户资金被盗风险、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支付体系安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如影随形,洗钱、欺诈、套现、盗刷等一系列风险事件屡见不鲜。
2014年3月,某大型商旅网站被曝光因安全支付漏洞导致部分用户银行卡信息外泄;2015年4月,上海拍P2P网贷平台爱增宝跑路,融资超4亿元,由于当时监管规定尚未出台,投资者向资金托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索赔无门。如果任其野蛮无序生长,必将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及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带来巨大的威胁。
央妈本次对支付账户余额交易规模进行限额,规定大额资金的转入与转出须经由银行,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其他机构开立支账户等等,断了第三方支付从事P2P、第三方理财、融资资金托管业务的念想,这些都将有效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网络支付通道的本质,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其规范和健康发展。
同时,新规将支付机构和存款类金融机构区分开来,避免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成为全功能“银行账户”,防范风险在支付机构和银行之间进行传导并进而扩大和放大。监管看似无情,实则是在一个互联网支付高歌猛进的发展狂热中,以高度的清醒保护了消费者,保护了支付行业,保护了中国金融体系。
在牵住牛鼻子的同时,央妈也兼顾了创新与稳健、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比如,办法条款释义中明确指出,付款客户的电子设备需要与生成、读取、识别二维码、声波、光线等信息传输介质并发起交易的新型受理设备进行交互的业务,目前仍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故暂不将此类支付方式纳入规范范畴,以便为其留出探索及创新的空间。又比如,为了照顾客户对小额支付和日常缴费业务的便捷性需求,对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允许支付机构代替银行进行交易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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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新规解读,央妈兼顾稳健、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拓展阅读
几点思考:关于第三方支付新规
渔人在鹭鸶的细脖子上扎了绳子,小鱼可以咽到肚子里,稍大的鱼进了嘴却卡在脖子里。渔人只须将鹭鸶脖子一勒,鱼就到了竹编的鱼篓里。 ———鹭鸶捕鱼
文/秋源俊二
1、刚刚“绞杀”完恒生HOMS,央妈就迫不及待的要“规范”第三方支付,笔者思来想去,就先谈利益分配问题吧。第三方支付,可以做成“XX钱包”,还可以做成“宝宝类”理财产品,又可以做成消费金融,是不折不扣的银行。更进一步的说,导致资金从银行流走,且体量越来越大,长此以往对银行而言,不能容忍,必须绞杀。
2、还有一点,就是风险问题。银行的风险敞口,央行和银监会能够实时把控;而对于第三方支付形成的账户,其是不能把控的。类似于恒生HOMS的分仓单元和“阅后即焚”,由于第三方支付是虚拟非实名与分仓单元(很多P2P给投资者开的账户是二级子账户;虽然银行的也是分仓单元,但由于实名制,就很容易知道资金的动向),也导致脱离了监管这样的结果。脱离监管的资金,监管层能够容忍吗?
3、央行定下的结算——清算,二级体系,被破坏了。例如你用信用卡消费一笔金额,最后的结算由银联完成;而你在第三方支付里,去购买某商品,资金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划分给商户,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拥有的清算功能,这完全是监管系统的BUG啊,银联不能忍的(清算是有钱挣的,刷卡收手续费),央行更不能忍。
4、这次新规,是让第三方支付回归。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定义是:小额、分散的支付。本质上讲,小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但是大金额,必须在银行。首先,央行对大金额的掌握,也能够降低洗钱的可能性。其次,也是赤裸裸的利益问题,大头在银行这,第三方支付属于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定义就是“小微”和“普惠”,但你脱离了原来的范围,不绞杀你绞杀谁啊。
5、堵掉各种“歪门邪道”。
首先,规定上说,第三方支付不能够为相关机构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意思很明确,机构的业务,一定得回归正规军。“主子”要能够监管得到;“爪牙”必须吃到肉;“野生”的小杂碎,你们一边去,不带你们玩。
其次,规定对于客户的业务,不能够提供存取现金、信贷、融资等服务。这些被禁止的功能,都是银行的业务,第三方支付,不能够银行化。这些服务,都是银行前些年挣钱的大业务啊,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现在,无疑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6、这次新规,明确提出了可以指纹支付。由于银行倾向于厌恶风险,这会指纹支付等新玩意,国内不成熟,怎么办呢?那就由这些第三方支付“韭菜们”打头阵,由银行等国军断后。如果不顺利,OK,风险是你们第三方支付的;如果没问题,时机成熟,再由央行代表银行来进行“收割韭菜”。
风险你来扛,利益我来享,镰刀锤子党,这一套还玩的少吗?当然,第三方支付,若能在这种新技术上,玩出很牛逼的护城河,那可能会好点。但是中国当下的这个社会环境,大家对于实质创新,其实都懂的;实在不行,XX局找你聊一聊,说你涉及国家安全和发展,你又懂了。提倡的背后,是大坑啊。
7、新规还比较提倡的一个就是大数据挖掘。放眼全球,没有哪家传统金融机构在大数据金矿,做起来了;做的好点的,都是互联网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大数据挖掘,银行做不了,央行就顺水推舟,也留一个活路,谁有本事谁就玩。原本草根出身的第三方支付,是时候检验你们真正技术了!
央行的提倡,不过的面上的事情而已。
8、这一次新规,本质上是不遗余力地重塑银行和银联的垄断地位,创新和客户体验都是不必要的茅草,该烧要烧。
附几张今日股市图:
无标题1
大家都是明白人,不傻的!!!
作者 秋源俊二 微信公号 QYJEQYJE
正文外的几句话,和第三方支付没什么关系。
第一,这次感觉针对以某人的互联网金融集团,咬了太多口子,里面或许涉及政商关系。
第二,民企想染指金融,这个帝国不允许。改革不是一句口号,要谋求发展,就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第三,本质上,金融创新,只是分蛋糕。笔者更期待的则是造蛋糕,把市场做大。中国历来缺乏创新的企业家。
什么是造蛋糕呢?是瓦特那样发明蒸汽机,是像爱迪生那样的灯泡发明,是福特的T字流水线生产车辆,是比尔盖茨改变全球PC界面,更是乔布斯那样,重新定义手机;
而不是像沈万三、胡雪岩、盛宣怀那样的红顶商人,更不是李嘉诚那样的商人,只是再分配财富而已。
创新要的是生产性,而不是金融的重新分配。
天佑中华,国运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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