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父母一方去世)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双亲去世后,其名下的存款会作为法定遗产处理。遗产包括父母生前的所有收入,但在分配时,只有确认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如房产、银行存款等,才会被...
父母去世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双亲去世后,其名下的存款会作为法定遗产处理。遗产包括父母生前的所有收入,但在分配时,只有确认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如房产、银行存款等,才会被考虑。这些规定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了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在处理遗产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财产的合理分配。一、父母去世,钱在其中一个子女手里,算遗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双亲不幸离世,其名下的所有存款便被视为法定遗产。
这其中,法律所界定的遗产范畴中包含了父母生前的所有收入。
然而,在遗产的实际分配过程中,唯有那些确属个人所有且为合法所得之财产方能纳入考虑范围,这些财产可能包括房产、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类收入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父母去世,若姐姐确实存在困难其实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监护人责任的明确规定,倘若父母不幸离世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其实我们应当依照顺序交由祖父母(也即外祖父母)及成年的亲兄弟姐妹接手担当这一重任。
若是祖父母亦无能为力时,作为成年的女儿理所当然地承担起照顾未成年弟弟的义务。
在此困难时刻,长女的决定必须以保护弟弟的利益为主导,不可因个人意愿而忽视法定责任。
然而,若这位女儿本人业已深陷求学困境且希望能够继续读书,她有权利选择寻找其他合适的人选替代自己担任这一重要角色,以更有益于年轻弟弟的成长与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去世,钱在其中一个子女手里,算遗产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父母一方去世
1、父母一方去世,对于财产有自己的分配或者想法,并且留有遗嘱的话,财产继承将按照遗嘱所写内容进行分配。2、如果父母一人去世,去世一方遗留的财产中涉及对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并且已成立的情况下,对方个人财产还是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在继承财产范围内,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1、父母一人去世,留有遗嘱的情况
父母一方去世,对于财产有自己的分配或者想法,并且留有遗嘱的话,财产继承将按照遗嘱所写内容进行分配,这样能够减少家庭内部矛盾,也是最为快速的继承方式。
2、父母一人去世,留下的财产有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如果父母一人去世,去世一方遗留的财产中涉及对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并且已成立的情况下,对方个人财产还是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在继承财产范围内,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3、父母一人去世,留下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的情况
父母一人去世,留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法律继承规则及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法律条文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上人员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均可继承父母一方去世所留下的财产继承。如果还有其他特殊协议及约定,是协议及约定内容来进行详细区分。
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确定放弃财产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遗产继承比例一般为平均分配,所有继承人可进行商议自行决定分配比例。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的时候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被继承人有固定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赡养或者履行抚养的义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不是继承人主观原因造成,而是被继承人做出的决定,此时继承人不属于未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