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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可以在群里发红包吗(财政资金监管的八大机制)

基本案情彭某,中共党员,广州市某镇副镇长。经查在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彭某多次通过该镇商会会员微信群、商会理事微信群等社交平台,点抢镇商会会长郭某...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党员可以在群里发红包吗(财政资金监管的八大机制)

党员可以在群里发红包吗

基本案情

彭某,中共党员,广州市某镇副镇长。经查在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彭某多次通过该镇商会会员微信群、商会理事微信群等社交平台,点抢镇商会会长郭某、会员梁某等人以“逢年过节”“喜事道贺”等各种名义发放的电子红包,共计31344.5元。最终彭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镇其他9名参与点抢电子红包的公职人员,以及郭某、梁某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被收缴。

案例评析

电子红包作为近年来新兴的“送礼”方式,亲友同事之间发红包往往打着“礼尚往来”“图个热闹”的名义。微信群红包作为一种电子红包,由于发放对象多,单次点抢金额相对小,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

在本案例中郭某、梁某是当地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均属于彭某的管理服务对象。双方在知悉彼此身份特殊属性的情况下,管理服务对象在工作群发放的“非定向”电子红包,就变成了“定向”向党员干部送出的礼金。党员干部点抢“非定向”的红包,也就变成了“定向”收取礼金。即使双方没有具体请托事项,但管理服务对象通过红包发放财物的方式拉拢党员干部的目的十分明显,超越了政商交往亲清界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群发红包到底能不能抢?在上述案件基础上,我们还需进一步清晰把握正常礼尚往来和收受礼金的界限。

党员干部在工作群收发电子红包,收发金额基本平衡是否违纪?工作群是从事公务的电子平台,党员干部在工作群内收发电子红包,即使收发的电子红包金额基本平衡,也势必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产生吹吹拍拍的歪风邪气,应当予以坚决抵制,对相关党员干部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切实“红红脸出出汗”。党员干部在工作群收发电子红包,收发严重不平衡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党员干部在亲友群点抢红包是否违纪?亲友群属于党员干部私人社交圈,属于“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但是也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具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亲友群收发的电子红包金额是否巨大?有无超出群内成员正常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党员干部在亲友群点抢电子红包的行为同样背离了勤俭节约、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情节严重的涉嫌违纪;其二,亲友群内党员干部点抢有管理服务对象身份亲友红包的,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情节严重的涉嫌违纪。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将好作风带进新征程,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住纪律底线,防止掉入“人情陷阱”,带头倡导和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

财政资金监管的八大机制

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的体系目标,努力建设科学决策、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的财政资金监管新机制,确保资金分配制度更完善、资金分配程序更公正、资金运行过程更规范、资金分配结果更透明、资金使用效果更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要统一、整合和集约:一是统一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依托,逐步构建中央、省、县、乡镇、村、农户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难点是乡村农户的账户建立。二是统一构建财政资金的公开网,将中央、省、县分配的资金在网上公开,公开到最终用户。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统一构建中央、省、县、乡镇、村级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统一整合由人大、审计、财政、监察、司法、人民群众参与的监管力量体系。四是构建省管县、县管乡、乡管村的财务管理体系。

围绕建立四大体系,要完善八大机制:

一是要健全财政资金科学决策的法治管理机制。改革国家财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共性的原则,理顺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把财政预算的实际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及其首长实际可以支配的财力要减少。将发改委负责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针对不同的财政支出活动,制定科学的支出决策程序,引入财政民主制度。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准确的财政资金分配标准,提高财政支出编制的科学性,减少财政资金实际执行中的随意性;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公式化、因素法等办法,进一步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整合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将各种涉及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资金都采取统一、集中、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管理,增强政策合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撒胡椒面”的现象。

二是要健全财政资金宏观与微观结合的规范的运行机制。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监管为目标,坚持财政资金直拨、直达、直通车管理的原则,利用直达方式,减少中间层次,缩小中间主体的资源配置空间及权限。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尽快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加大推广直接到基层的结算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继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

统筹和整合各种涉农补助发放。对各种补贴全部实行“一卡通”直接发放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的方式,确保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时间,可以授权农村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实行一个专班、开一个会、一个文件、一个账户、一张卡统一发放,真正做到目标明确、受益直接,操作简便。因此建议各种面向农村直接到农户的民生资金统一集中归口由县级财政一个综合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落实。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众。从长远来说要构建惠民直达工程: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资金管理体制。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内部管理的监控机制。围绕着资金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内部的监督。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将财政代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逐步退还给预算单位;在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间建立会计与出纳相互约束的机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严格财政总预算会计把关和关键环节,把防范资金风险贯穿和落实到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开展财政资金性监督大检查,从岗位设置、从岗位设置、账户管理、业务流程、内外衔接、系统管理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强化预防措施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化解和消除因“脱节”、“无序”、“失控”等产生的资金安全隐患。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构建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相结合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推进市县国库科股和收付中心的整合工作,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制度、综合考评制度、轮岗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增加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不断弱化资源配置者的权利垄断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认真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公开的力度。使国家的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去向及合理与否都可查,责任可究,这样才能减少跑部钱进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今年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网上公开金额达到180亿元的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截止6月30日,省级财政共上网资金36项、金额达120.1亿元;省级网站公开各项工作通知、更新财政法规制度、编辑撰写政务信息等共计223条、20多万字,回复处理、转办、督办咨询投诉58件。初步统计,各地公开2008年11月1日以后省级下达的财政资金239亿元,涉及5128万人(户)、73095个项目。进一步扩大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在网上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互动,充分运行财政公众网络,扩大财政资金公开的范围,大力开展网上监督,及时答复并从严、从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是实现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向注重支出效果的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是有限的民生资金得以科学、合理使用的有效保障。应当选择一批重大的财政资金项目推行绩效预算考评试点工作,帮助部门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积极研究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与项目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将评价结果公开、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六是健全多方位、全过程的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纪检、司法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大惩处力度。财政资金是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的血汗钱和违法乱纪的“高压线”,丝毫不能碰,侵占就是盗窃,浪费就是犯罪。要严肃查处挪用、挤占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依法追究责任。要将财政、审计、纪检、司法共同配合,形成协调勾通的机制,共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提高被查处的几率,加重对违法乱纪者个人的纪律和法律处罚,使财政资金违纪行为成为一种高风险、高代价、无利可图的“赔本买卖”,打消腐败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从而达到使公职人员不去选择腐败行为方式的目的。

七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的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四级责任制度。一是实行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使省级财政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的结果负责。二是实行县级资金项目申报责任制度,坚持联合申报项目,明确申请报告责任人,三是实行基层财政所项目专管员责任制,让项目专管员全过程参与资金项目实施和验收,落实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责任。四是实行项目所在地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和工程质量责任。落实资金项目使用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问责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将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要的目标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搞好责任分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奖惩严格。乡村资金发放工作要包到单位,包到人,包到户,经检查或举报核实发现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实行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使省级财政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的结果负责。

八是进一步健全对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广好的作法,加大激励措施。将监督检查结果与财政管理考核结合,与财政转移支付结合,实行奖优罚劣。将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到财政管理的改进和完善之中,提高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急需建立地税系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研究的调研文章

近年来,地税部门在干部监督制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预防教育抓得不够深入、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制约措施不够到位、处罚惩戒力度不够强硬等问题,贪污腐败案件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笔者就如何加强地税系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突出教育防腐,夯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前提

古人云:“为将之道,当先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首先就是要构筑动机防线,防止公职人员产生腐败动机。所以要坚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尤其要注意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一是坚持抓好日常性教育。充分利用地税系统现有的税务网络学院平台,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项“规定动作”贯彻到日常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保持廉政教育的常态化,引导干部加强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筑牢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二是坚持抓好针对性教育。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干部职工,在政治觉悟、工作职责、能力素质、品德性格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开展分类教育,注重个别引导,增强整体效果。大力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经常请司法机关的同志为干部上法制课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教育课,剖析地税部门发生过的案例,提高干部防范风险意识。三是坚持抓好长期性教育。通过有计划、不间断、多形式的廉政教育,让作风纪律教育更有引导力,让岗位风险教育更有说服力,让案件警示教育更有震撼力。教育干部要看得远,想得深,做得实,守得住,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人生账”。四是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树立廉政先进典型,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52个不准”和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要求,人人做到从我做起、带头做起、小事做起,掀起“学规定、守纪律、用好权、做表率”的热潮。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到基层、入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借助“亲情助廉活动”,把对干部监督从单位向家庭辐射,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营造浓厚的讲廉、助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制度防腐,规范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

制度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从实践看,要重点加强三项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对外,要公开税收政策、办税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纳税人义务和权利、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奠定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基础。对内,建立定期发布制度,借助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开税收执法权的行使情况,对内公开行政管理权的行使情况。如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大宗物资的采购、经费支出等情况。公开“两权”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的内容、要求、标准、责任单位、分值等,以及“两权”监督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相应职责。定期组织检查,综合考评,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是建立健全“两权”监督机制。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抓好个体税收定额的核定、税务稽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分权制约。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围绕“人、财、物”三项管理权,在合理界定各级权力的基础上,依靠制度实施制衡。严格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调整领导班子内部分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能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不让权力过度集中。积极推行一年一巡视、两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和一年一审计制度,跟踪执行效果,深入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强化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在干部的任免上,创新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制、晋升公开、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等制度,消除任人唯亲,搞小圈子,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建立健全财物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对大宗物资的采购,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的办法,择优选择,节支增效。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预决算,严格执行决算审计和基建财务审计,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三是筑牢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有机结合。大力完善岗责体系。按照岗位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守其序。把每一个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职务风险、工作纪律等内容通过详细的岗位考核目标固定下来。并组织定期对工作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避免执法风险。大力搞好任务分解。把预防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落实好廉政巡查制度,善于从日常工作中发现潜伏或隐蔽存在的问题,按时、按质、按量收集和传送了预警信息。监察部门及时做好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的归类、评估和预警措施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坚持走内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对内狠刹为税不廉歪风,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嘴。对外,积极与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监察部门联系,建立预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信息交流、定期通报情况、积极合作查办案件,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突出监督防腐,找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着力点

制度建设的本质目的和生命力就在于有效的实施和运用。在各项制度制定完善的同时,要着重强调落实情况。

一是找准监察点,促进“两权”规范运行。针对权力相对集中的执法环节、人员以及重点岗位、部位,加大“两权”监督力度。一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税收一线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突出重点岗位,加强对基建、财务、资产、人事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突出重点环节,围绕税额核定、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大宗资产采购处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二要扩大监督的范围。对可能产生腐败的每一项工作内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纳入监督的范围。注重审计手段的监督作用,将内审工作由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延伸到税收征管、税收检查等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内审监督机制,运用审计成果,促进管理规范。三要拓展监督的途径。对内,要着力加强上级对下级和下级对上级、机关对基层和基层对机关、党员对群众和群众对党员的双向监督,对外,除加强与人大、政协、效能办、优化办的联系外,大力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从地税与政府部门之外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地税的税收执法、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咨询和客观公正的评判,将明察暗访常态化。

二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近年来,地税系统通过开展网上办证、网上办税、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网络评廉等平台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行为。但在税源管控上还要进一步增强“科技防腐”能力。大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抓紧建设与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税源科学预测、分析办法,加强涉税信息利用、评估、比对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源管控能力。充分利用数据大集中系统资源,强化对发票的跟踪管理,真正实现以票控税。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对税款核定,建筑市场最低价格及房地产交易价格的确定,研究制定科学、公开、透明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在税费减免的审批上,不仅要抓速度,而且要保安全。在情况调查、实地核查、分级审查等税费减免的程序和实体方面,都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不断加以完善。

三是畅通预警信息渠道。依托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定期对信息系统的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建立“两权”监督信息反馈系统,让监督者有效参与监督,减少人为因素和执法的随意性。自觉将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置身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明查暗访、经济审计、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及公检法机关交流情况等途径,获取廉政和其他各个方面工作的有关信息。开展让纳税人面对面的评判地税干部等活动,发挥地税网络评廉系统作用,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定税不公、收人情税及吃、拿、卡、要、报、借、占行为和典型事例披露的舆论监督作用;聘请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对地税干部在工作内履行职责情况和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解决并寻根问底找准根源,持续改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严惩腐败,硬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手段

加大惩戒力度,常敲反腐败警钟,才能逐步形成一个“伸手必被抓,被抓必严惩”的违法违纪畏惧心理氛围,从而达到威慑违法违纪者的预期效果,达到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目的。

一是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制。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索、拿、卡、要、报等以税谋私腐败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要对税收优惠政策、税款核定、入库等涉税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和包案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有情操作、主动下访、热情接访,努力把问题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越级访、集体访等恶性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督办和“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制度,全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顶风违纪人员予以纪律惩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姑息迁就。

三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监察部门根据政策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移交来的案源和自己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案源进一步深入挖掘,对于涉嫌行政党纪处分的严格按照有关法纪法规严肃查处。认真执行查办案件协调配合、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党员可以在群里发红包吗(财政资金监管的八大机制)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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