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是什么(禁毒法 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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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是什么
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相关法律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如下:
1、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2、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综上所述,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法 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禁毒宣传教育,禁毒执法打击,禁毒社会防控和禁毒国际合作。
一、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宣传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召开禁毒讲座、制作禁毒宣传片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禁毒知识,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增强对毒品的警惕性,培养社会对毒品的抵制意识。
二、禁毒执法打击:
禁毒执法打击是禁毒工作的核心内容。该机制要求政府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有效打击毒品生产、贩运、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毒品犯罪活动的侦破,追缴其非法所得,严处涉及毒品犯罪的黑恶势力,保护社会安全。
三、禁毒社会防控:
禁毒社会防控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该机制要求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建立毒品信息报告机制,提供毒品匿名举报通道,加强对各类毒品风险场所的监管,加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禁毒工作,组织和推广禁毒志愿者服务队伍,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力度。
同时,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康复与帮扶工作,提供相应的戒毒康复服务,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重新融入社会。
四、禁毒国际合作:
禁毒国际合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保证。毒品问题是全球性的,没有国家能够独立应对。禁毒工作机制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禁毒会议,开展国际禁毒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毗邻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毒品走私,加强信息交流与分享,共同应对毒品犯罪的挑战。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
禁毒法工作机制是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法的禁毒机制是什么
禁毒法的禁毒机制是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以下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吸毒者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双重身份。要正确地对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当作犯罪分子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病人,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的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的工作机制为: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扩展资料
常见毒品
1、鸦片
鸦片,又称阿片,包括生鸦片和精制鸦片。长期吸食鸦片可使人先天免疫力丧失,引起体质严重衰弱及精神颓废,寿命也会缩短,过量吸食可引起急性中毒,可因呼吸抑制而死亡。
2、***
***通常是指二乙酰吗啡,它是由吗啡和醋酸酐反应而制成的。***被称为世界毒品之王,是中国监控、查禁的最重要的毒品之一。吸食***极易成瘾,且难戒断,长期吸食者,瞳孔缩小,说话含糊不清,畏光,身上发痒,身体迅速消瘦,容易引起病毒性肝炎、肺气肿和肺气塞,用量过度会引起昏迷、呼吸抑制而死亡。
3、吗啡
吗啡是鸦片中的主要生物碱,在医学上,吗啡为麻醉性镇痛药,但久用可产生严重的依赖性,一旦失去供给,将会产生流汗、颤抖、发热、血压升高、肌肉疼痛和痉挛等明显的症状。长期使用吗啡,会引发精神失常,大剂量吸食吗啡,会导致人体呼吸停止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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