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租房可以扣除多少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
导读:在北京租住,每年可扣除1100元住房租金。若在工作城市无房,按不同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等每月1500元;户籍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不足...
专项附加租房可以扣除多少北京
导读:在北京租住,每年可扣除1100元住房租金。若在工作城市无房,按不同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等每月1500元;户籍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不足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配偶在主工作城市有房,视同纳税人有房。市辖区户籍人口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发布为准。一、专项附加租房其实可以扣除多少北京
在北京市范围内的租住行为,允许进行住房租金的专门扣除额为每年1100元。
若纳税人位处主要工作城市且并未拥有自行房产时发生的住房租金开销,可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第(一)款规定,对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明确指定的其他城市,其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第(二)款则规定,除了第(一)款所列举的城市之外,如果该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超过了100万人,那么其扣除标准将调整为每月1100元;
反之,如果该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不足100万人,那么其扣除标准将设定为每月800元。
此外,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有房产,则可视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也拥有自有房产。
关于市辖区户籍人口的具体数据,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数据为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二、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让我来为您详细解读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概念。
所谓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它作为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不可或缺。
这里需要为大家解释的是,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去基本免税额5000元与“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有其他其实可以额外扣除的项目存在,例如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费用等等。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项附加租房其实可以扣除多少北京”,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个税专项扣除有以下项目:
一、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其实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其实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其实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其实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其实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其实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纳税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在取得工资、劳务报酬时予以税前扣除。
相关法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其实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