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怎样属情节严重(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
导读: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通常指涉及国家公务人员、人数众多、赌资巨大、持续时间长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等情况。以网络平台组织大规模赌博,影响广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开设赌场罪怎样属情节严重
导读: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通常指涉及国家公务人员、人数众多、赌资巨大、持续时间长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等情况。以网络平台组织大规模赌博,影响广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亦属情节严重。这些情况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一、开设赌场罪怎样属情节严重
在开设赌场犯罪中,情节严重通常表现为对国家公务人员组织参与赌博、赌博活动涉及人数众多、赌资庞大、持续时间较长或引起其他严重社会问题等情况的认定。如以网络为平台,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波及众多参与者,甚至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便其实可以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怎么能判缓刑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规定,凡涉及到开设赌场行为的被告人,只要其罪行符合被评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法定情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即其实可以依法以缓刑方式加以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处于孕期阶段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被告人,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
其次,被告人必须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被告人不能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被告人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在宣告缓刑的过程中,其实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区域和场所,并与特定人群保持距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被告人被宣告缓刑,那么即使其还被判处了附加刑罚,也必须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实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其实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设赌场罪怎样属情节严重”,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在我国非澳门地区,组织、参与赌博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受到的处罚是更为严重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否满足了情节严重的条件,都是会受到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的处罚的。
一、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一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三、开设赌场罪怎么认定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其实我们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收入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也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所以,刑法在赌博罪之外单设开设赌场罪。
根据以上信息,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是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的民事主体在发现其他人在剧中赌博时,其实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打举报电话,但是切忌不得随意的虚假报案,否则就会触犯了妨碍司法机关办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