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介合同陷阱有哪些(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导读:在二手房交易中,为防范中介合同陷阱,需警惕:预设免责条款、隐瞒房屋实情、赚取差价、提前收款、冒充房东及额外收费。务必审慎审查合同,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确保...
二手房买卖中介合同陷阱有哪些
导读:在二手房交易中,为防范中介合同陷阱,需警惕:预设免责条款、隐瞒房屋实情、赚取差价、提前收款、冒充房东及额外收费。务必审慎审查合同,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确保交易透明公正,保护自身权益。一、二手房买卖中介合同陷阱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方可能会实施以下的欺诈行为:
预先设定各种合同条款来规避其应承担的责任;
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状况以欺骗客户;
通过赚取不合理的高额或低廉差价获取不当利益;
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结束之时,便要求买方将款项交付给其指定的代理人;
甚至可能假扮成真正的房东,以此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此外,他们还可能在收取中介费用之外,额外收取其他名目的杂项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其实我们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其实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一般都包括什么
住宅销售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详细规定:
首先,买卖双方相关的个人信息应清楚标明;
务必审核房地产权属证明与主体身份信息是否匹配一致,同时查询有关共有权益持有人的情况。
若存在共有权益所有者,则他们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出席签约仪式。
倘若产权持有人或全体共有权益持有者未能亲临现场,须指派代理人为其执行权益,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进行查验(最好经过与产权持有人的通话确认),以确保代理人信息与其在授权委托书中所注明的一致无误。
若产权持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出具其配偶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作为合法依据。
其次,关于款项支付及房屋交接事宜应有明确规定。
除定金及贷款之外的购房余款,政府我们的建议采取资金监管模式。
若交易各方自行决定不采用资金监管,而是选择直接交付房款,那么将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
房屋卖方可能无法全额获得房款,而房屋买方也无法获取房屋所有权,甚至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等等。
此外,还应对交房期限及违约赔偿责任进行详尽描述,具体时间须填写得相当精确,尽量避免只做口头上的承诺和约定。
第三,需要预留物业保证金(金额一般基于房产性质设定,从一万至五万元不等)。
尤其针对商品房的情况,待卖家完成其所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再将物业保证金归还给卖家。
如果房屋欠缴任何费用,其实可以从物业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其实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买卖中介合同陷阱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同一房源多种价格。临时更换房源。捏造房源受宠假象。收诚意金限买家于被动。把房子面积夸大。收佣金“双方通吃”。串通卖方吃差价。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中介公司以“单方面违反承诺书上的规定”为由拒不退还。
3既收佣金又吃差价
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当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租赁房屋中。
4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
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往往引领买方走马观花地查看房屋,买方不知就里,仓促成交,等到问题发现之时,中介也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
5房屋面积陷阱
在房屋交易谈判中,中介利用模糊的方法,给买方造成交易的面积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等到签订真实的交易合同时,却使用建筑面积的术语,须知建筑面积大于使用面积,等到买方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时,已处于被动状态或已经造成损失。
6隐瞒出售背景和规划前景所谓出售背景
比如该房屋是否将来要拆迁。所谓规划前景,比如,该房屋周围是否要建垃圾场,是否修建桥路等。这些因素将影响房屋的使用价值或商业价值,中介方为了促成交易,进行隐瞒将会损害买方的利益,我们的建议买方在购买之前,要仔细考察上述问题。
7“产权过户”陷阱
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人“钱房两空”的境地。
8“全包价”陷阱
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对于房屋价款除了包含房屋本身的价款以外,是否还包含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合同中作不明确约定,中介公司也不告知交易中的明细费用,届时,中介公司会让买房人支付这些交易费用并从中嫌取额外收人。
二、二手房买卖怎样防中介陷阱
招数一:购房者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要注意《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中介公司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审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委托授权书,确认中介公司是房屋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招数二:消费者在决定购房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买,防止房主一房两卖;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招数三:一定要签订“二手房”买卖正规合同文本,合同中必须写清楚房屋面积、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关约定,由房屋出卖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关房屋的相关图纸,所交纳的房款和中介费等必须让对方开出有效发票和盖有收款人印章的收据,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依。
招数四:对于过完户后,拒不搬离的原房主,其实可以借助公安机关的作用限期搬离。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告其侵权了。
防范办法:在合同中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不及时搬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使售房者不能拖延户口迁移日期和搬离日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实践中,如果您决定通过中介选购二手房时,要注意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同时在签订中介居间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谨慎审阅合同的内容,对于二手房还要注意仔细看房,避免录入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里面去,这样是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