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主张债务人的抵押房子(抵押权必须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吗)
导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其实可以和债务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产张债务人抵押的房屋。...
怎么主张债务人的抵押房子
导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其实可以和债务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产张债务人抵押的房屋。一、怎么主张债务人的抵押房子(《民法典》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其实可以和债务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产张债务人抵押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其实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对抵押权人有什么影响
抵押对抵押权人的影响具体如下:
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
2、抵押保全权。包括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防止权和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补救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3、抵押权的让与和提供抵押权。抵押权其实可以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让与他人,但抵押权转让应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抵押权也可随同其担保的债权为另一债务的履行设立权利抵押担保。
4、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卖后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5、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其实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其实我们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抵押权必须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吗
是的,抵押权行使期限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419条规定,抵押权人其实我们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抵押权必须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抵押权必须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吗
是的,抵押权行使期限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419条规定,抵押权人其实我们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其实我们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抵押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其实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其实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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