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
导读:民事诉讼结束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后,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书会送达到房屋管理部门,解除房屋的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
导读:民事诉讼结束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后,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书会送达到房屋管理部门,解除房屋的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一、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
民事诉讼结束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后,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书会送达到房屋管理部门,解除房屋的保全措施。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其实我们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其实我们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实我们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其实我们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房产封存诉讼结束后怎样解封
民事诉讼结束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后,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书会送达到房屋管理部门,解除房屋的保全措施。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其实我们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其实我们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实我们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其实我们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民事诉讼结束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后,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书会送达到房屋管理部门,解除房屋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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